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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4-05-23 16:49:10
来源: 咸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 王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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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咸阳2030”行动规划》(咸发〔2018〕11号),全面推进健康咸阳建设,根据《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病媒防制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和传播,特制定《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邮件等形式向咸阳市爱卫办反映。信函以邮寄日邮戳为准。反映内容要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咸阳市政府西二楼市爱卫办

邮    编:712000

联系电话:33210481  33210482

电子邮箱:01xyawb@163.com

附件: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咸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征求意见起草说明:

《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为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的必要性

为更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病媒生物防制现状,我市拟颁布《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1、上位法相继修订出台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修订。 第2章第13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2015年5月28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进行修正。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要求

《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要求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制定本级政府病媒生物控制管理规定或文件。

3、机构改革和行政职能变化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社会经济发展,行政部门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也随之进行了调整,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本行业本领域内的病媒防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等事项才能有效落实。

三、《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共8章46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预防控制、服务管理、监测评估、监督检查、奖惩措施、附则八个部分。

第一章(第1条-5条)总则,明确了本市行政区域内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明确了病媒生物主要是指鼠、蚊、蝇、蟑螂。规定了工作原则和经费保障等,强调了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以及加强宣传教育的必要性。

第二章(第6条-12条)职责分工,规定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职责分工。爱卫会统筹工作,爱卫办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实行责任制,疾控机构监测,成员单位监督管理。单位、镇街、村、社区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防制工作。

第三章(第13条-23条)预防控制,明确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其中明确了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规定了各责任主体应建立日常制度、完善防护设施、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防制措施,并强调了城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地区的相关工作。明确了应急预案、药物器械使用规定以及人员培训等内容。

第四章(第24条-32条)服务管理,明确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的管理规定,包括鼓励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对服务机构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人员培训、服务机构公示制度、服务质量要求、药品和器械的管理、技术创新等内容。

第五章(第33条-35条)监测评估,明确了疾控中心要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评估,并及时报告结果。同时,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机构也要进行密度监测、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并将相关材料存档。此外,还规定了单位和个人要配合疾控机构的监测工作,不得拒绝或损坏监测器具。

第六章(第36条-38条)监督检查,明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政府层面要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爱卫会及其成员单位要进行督导检查,明确了对防制效果的评估以及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的建立。

第七章(第39条-43条)奖惩措施,明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责任人及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第八章(第44-46条)附则,明确了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孳生地的含义。


征求意见结果:

《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文件质量,确保《咸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得到顺利实施,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0日,通过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

咸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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