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和《咸阳市2021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方案》(咸政办函〔2021〕38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截至2022年8月11日,全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府网站共计58家,其中,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家,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3家,市级政府部门网站44家。本次检查发现,合格政府网站56家,不合格2家,合格率为96.5%。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市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共计303个。本次检查发现,合格政务新媒体 292个,不合格11个,合格率为96.3%。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错误表述、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因多处严重错误表述被单项否决,“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站多个栏目更新不及时、下载表格不可用,均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多处存在无效链接、站点地图与网站实际栏目架构不一致;“咸阳市商务局”“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多个栏目空白;“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网站财务公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多个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政务新媒体。“旬邑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因出现严重错误表述被上级通报,判定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咸阳民政”微信订阅号多个栏目空白;“咸阳劳动监察”微博内容超过两周未更新;“三原医保”微信服务号、“三原公安交警”微信订阅号存在互动交流功能无法访问的情况;“ 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抖音号、“秦都区陈杨街道办事处”新浪微博、“大美铁王”微信订阅号存在主管单位审核不严,监管系统内关停但未完成平台注销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各单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分级分层强化监管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错误表述排查专项行动,对2021年以来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排查。市县两级每季度同步实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检查,并要求各县市区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至上级主管单位和监管单位,倒逼主体责任严格落实。
(二)紧抓关键环节,确保公开质量。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章立制、标本兼治。进一步严格主办单位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安全。明确政务新媒体不得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给予本单位工作职能无关的内容点赞。
(三)注重考核问责,增强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擅自开设、关停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被认定为不合格、问题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全市通报批评;对季度通报中连续2次排名后三位或被通报为不合格等次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采取约谈、责令暂时直至永久关停等措施。
附件:1.2022年第三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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