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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19-03-25 11:44:12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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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9-01031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3-25 11:44:12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省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七)贯彻国家物价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我市有关价格的规范性文件,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建议;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市级专项价格调控基金。

(八)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工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价格鉴定、认证工作。

(九)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西部大开发、西咸经济一体化、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十)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平衡衔接责任,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市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政策措施。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市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十五)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17,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区域经济发展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基础产业科农村经济科高技术产业社会发展科济贸易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能源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利用国外贷款办公室(外资科)以工代赈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市物价工作办公室。部门内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重大问题前期研究。聚焦“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和基本思路、破解发展瓶颈、产业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等方面,结合咸阳实际,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同步推进“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核实完善等相关工作,科学合理提出“十四五”重点工作,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对各县市区进行调研摸底和分析评估,认真总结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及存在问题和不足,交流经济运行趋势的观点、思路和办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经济分析针对性,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谋划2019年市级重点项目。精心编制年度计划,安排重点项目343个,较2018增加188个,总投资2199.2亿元。其中,新建项目238个,总投资133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91.8亿元201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速达到8%左右。二是加大重点项目策划包装。围绕雷丁秦星汽车、法士特、浩泽、上海蔚星等工业项目和新兴产业投资项目,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铁公基、城市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等方向为重点,谋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三是强化项目督查考核。依据《咸阳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惩办法》、《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评比细则》加强考核,抓新建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投资增长率、工业项目占比、主导产业占比、大项目数占比,与上年同期建设情况作比较,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持续抓好项目进展情况排名和通报,利用简报、网站和咸阳日报加强公示和宣传,力促项目建设。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夯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明确项目质量标准,继续对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半年和年终考核,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后进单位实施约谈问责,迅速在全市形成谋项目抓项目的良好氛围。四是大格局发展“三个经济”。全面融入大西安建设,认真落实我市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全省“三个经济”先行区,加强高铁、地铁、高速公路等基础建设,早日形成支撑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枢纽;搞好油气电管网建设,吸引更多企业来咸设立职能性总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会展经济,建设大西安区域性中央商务区。全面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经济、科教、人文、旅游等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国内外友城作用,强化国际产能合作,加快中韩产业园、中哈产业园咸阳纺织工业园区,推动茯茶、纺织品、液晶电视等更过更快地涌向国际运输走廊,进一步提高经济向外度。紧扣建设“一带一路”五大中心,依托中银西部物流、普洛斯等企业发展“互联网+物流”新兴业态,借助西部云谷、交大科技创新港、航空港、信息港等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用好欧亚经济论坛、丝博会、农高会等平台,促进人流、物流、能量流、资金流、信息流富集和流动。五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继续紧盯国家投资政策动态,及时策划上报项目,确保全年争取各类中省资金稳定增长。同时,对中省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加快督促投资下达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及时向社会推介一批PPP项目项目。对于已公布的PPP推介项目,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对前期工作进展明显、实施主体工作有力的项目,将积极争取中省前期费用支持。

(三)突出工业优结构。以发展“三个经济”为引领,推进工业高端化、农业品牌化、服务业特色化。工业方面。做大做强平板显示产业、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提升高端能源化工产业,加快推进康宁基板玻璃、秦星雷丁新能源整车生产、沃德纯电动车、法士特咸阳产业基地、彬长—徐州电力输送通道等项目,支持正泰电器、浩泽集团整体搬迁,加速产业集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旬邑海天制药、伊利乳业等项目建设。推动建材、纺织产业朝着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以“三个转化”为方向加快建设彬长旬高端能化工业基地,推进国能CFB示范、彬长-徐州电力输送通道等项目建设,延伸30万吨煤制乙二醇、60万吨甲醇技改等产业链,打造西部能源接续地和高端能化样板区。着力促进全市工业高端化、集群化、绿色低碳化发展。农业方面。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咸阳市乡村振兴“十大行动”“百优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主导产业突出、农村改革到位、乡风文明建设较好、农村治理有效”的原则,向省上推荐38个村作为我市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支持亭口水库及输配水工程、彬县红岩河水库、淳化屯庄水库建设;加紧开展小型水库前期工作,督促旬邑、永寿、乾县尽快完成蚂蚁沟、王家咀、北庄、响石滩水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抓好2018年度前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及坡改梯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服务业发展紧抓陕西丝绸之路公路港、陕西龙腾九洲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中国西部名优特产加工配送物流中心项目的推进速度。加快推进旬邑县粮食储备库改扩建项目、乾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武功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等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建设。协调督促验收长武粮食储备库项目、咸阳市应急粮油储备库等两个省级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

(四)持续打好“三场攻坚战”。一是全力推进精准脱贫。加快推进苏陕扶贫协作产业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在年内建成投产,并实现贫困户入股分红目标;继续加强扶贫劳务协作,帮助更多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向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继续深入实施干部人才交流,全面完成300个干部赴泰州市培训学习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9月底前完成电力入户及贫困自然村通动力电认定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并提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全市规划内光伏扶贫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发挥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作用;继续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加大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二是积极做好生态建设。扎实做好全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思路,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形成我市清洁取暖模式,9月底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9.87万户、2563万m2,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90万m2。通过三年(2018年-2019年)试点工作,彻底扭转我市冬季以煤为主的采暖方式。大幅降低PM2.5浓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坚持月研判季通报制度,实施能耗等量减量置换,强化能源消费增量增速管理。健全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快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有序推进二氧化碳排放前期工作。三是大力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政银企合作,积极搭建重点项目建设融资平台,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创新融资理念,扩大融资规模,积极探索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培育发行债券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加快县域经济追赶超越。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创建省级示范园区,提升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产业集群化水平。加强县域经济发展专项建设资金申报工作的指导服务,积极上报一批高质量的项目争取省上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对县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大产业、产业融合、县域重大战略工程和重大平台建设项目的支持。力争2019年省考指标县域经济占GDP的比重达到70%左右,协调市考核办加强对县域经济比重指标的考核督查。二是深入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贯彻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与西安的“八个一体”,合力打造大西安都市圈,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彬州市为中心,联合长武、旬邑、麟游等,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把彬州打造成陕甘宁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带动市域北部地区发展,将旬邑、淳化打造为渭北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关中优质生态农产品供应基地,将长武打造成为咸阳庆阳交界地区重要的商贸中心和能源装备基地。三是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好中省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力争城镇化率比2018年提升0.5-1个百分点,协调市考核办加强考核督查。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和特色小镇项目策划包装方面的研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咸阳市特色小(城)镇发展提出思路举措。

(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一是实施惠民便民实事。围绕生态治理、交通出行、宜居环境、文化体育、健康保障、教育惠民等领域,科学谋划2019年清洁取暖等30件惠民便民实事项目,坚持月考核通报制度,密切跟踪实事进展情况,督促协调承办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尽快发挥社会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优化公共服务。制定印发《咸阳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对2018年下达投资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促加快完善前期工作和建设条件,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能开尽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确保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行清单管理,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深入推进降成本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咸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用足用好国家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一系列利好政策。减轻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积极推进CEC8.6代线项目特殊电价政策,帮助企业切实降低电力运行成本。积极推进市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咸阳装备制造产业园等3家园区增量配电,做好直供电企业跟踪调研,进一步加大直供电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直供电交易范围和额度。2019年,力争全市直供电规模达到15亿度以上;要全面抓好《咸阳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落实。中精力协调电力、燃气、水务等部门,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等方面入手,切实优化水电气暖供给企业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纳2019年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为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是行政单位,经营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咸阳市节能监察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

2

咸阳市节能监察中心(直属事业单位)

3

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直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109人,其中行政67人(实有干部63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9人。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的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租用车辆2辆(含市重大项目办),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也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2.4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包含下属事业单位咸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部门收预算1012.44万元,较上年部门支预算874.74万元,增加137.7万元,增加15.74%。因新增直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机构改革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人员划转至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含下属事业单位咸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财政拨款收1012.44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874.74万元,增加137.7万元,增加15.74%。因新增加直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机构改革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人员划转至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包含下属事业单位咸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2.44万元,较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4.74万元,增加137.7万元,增加15.74%。因新增加直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机构改革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人员划转至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我委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 201040169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3.1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5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事业运行2010450)10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2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11.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离退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64.15万元。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907.31万元,较上年人员经费支出748.37万元,增加158.94万元,增加21.23%;2019年公用经费支出54.13万元,较上年公用经费支出45.35万元,增加8.78万元,增加19.36%;2019年项目支出51万元,较上年项目支出20万元,增加31万元,增加155%。因新增加直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机构改革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人员划转至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我委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301)819.44万元,较上年工资福利支出301)704.57万元,增加114.54万元,增加16.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0.37万元,较上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43.8万元,减少13.43万元,减少30.66%;商品服务支出302)162.63万元(含公务交通补贴57.5万元)。较上年商品服务支出302)126.37万元,增加36.26万元,增加28.69%。因新增加直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机构改革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人员划转至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2.4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07.2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39.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35.58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50930.37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2.1万元,较上年增加2.6万元,增加27.37%。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7.1万元,公务车辆运行5万元,无车辆购置经费预算,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因新增加直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机构改革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人员划转至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相关经费预算合并至本部门会议费预算9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培训费预算7.3万元,较上年增加7.3万元。因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咸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和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会议及培训任务。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4.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76万元,增长19.31%。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直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1.35万元,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人员划转至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时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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