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1、履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2、负责综合分析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的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3、组织协调全市性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及典型问题的查处工作,对严重不正之风案件会同有关室进行查处;
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把纠正“四风”工作抓深做实。
2、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抓好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3、坚持严查案件不动摇。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活动的始终,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和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4、继续做好“两个责任”考核工作。严格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5、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及时解决纠风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市直部门和县区纠风工作顺利开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办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我办现有行政在编人数6人。截止2016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9.9405万元。
五、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21.54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年收入较上年度增加2.57%,增加原因是2017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17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21.54万元。基本支出3.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4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与去年相比持平。
3、2017年因公出国(境)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去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涉农领域的不正之风主要包括:一是在农资市场监管方面,利用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农民利益;二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三是涉农收费监管不严损害农民利益,重点领域是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四是在支农惠农资金上吃、拿、卡、要。
八、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5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54万元,增长18%,主要是2017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标准提高,人员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预算编制单位:咸阳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起草人:郭婷 审核人:池剑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