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23日9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咸阳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3件,现将第16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淳化县方里镇徐村3组村民张某某在家中养殖约30只左右山羊,将养殖粪便堆积在家门口道路旁,养殖异味严重,蚊虫较多,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淳化县 |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养殖户徐村三组张某某,因下岗后无收入来源,两年前在自家后院养了几只奶山羊,经过两年多的繁殖,目前羊群扩大到了30只。现场发现,张某某把自家的羊粪堆存在自家后院门口,用篷布遮盖,未及时还田导致出现异味,当气温升高时会出现蚊虫较多的情况。 |
是 |
一是方里镇政府积极指导养殖户对堆存的粪便进行清运,对羊舍及周边彻底消毒,要求在两日内整改到位,并在日后养殖过程中做到粪便日产日清,确保羊舍及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截至11月18日,张某某已将堆放在自家后院的羊粪清理,及时还田,对原粪便堆放处进行了消毒处理,完成整改工作。二是淳化县将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大对养殖户的监管和帮扶指导力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
是 |
|
2 |
礼泉县烽火镇烽火村附近公路超限检测站东侧100米左右,倾倒约1亩左右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长期无人清理。烽火镇东西沟村村子北侧有一养猪数量约2000头左右养猪场,养殖粪便排放至周围村民耕地内,异味污染严重。 |
礼泉县 |
经现场核查,问题一:经调查,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新城村东西沟自然村西北,距村约900米,占地约300平方米,该场地主要用于集中堆放村内群众无法回收利用的农作物秸秆,现场核查时发现周边个别群众私自将少量自建房、旧房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此处。 问题二:该养猪场名称为陕西佰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养殖场),位于礼泉县烽火镇新城村村北,该养殖场所用土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占地面积约15亩,2024年11月16日生猪已全部清栏,目前暂无存栏。养殖场区内东侧建设硬化防渗化粪池1座,总容积约1800立方米,养殖期间产生的粪便均经过化粪池发酵,由周边群众将发酵后的粪便使用清粪车拉运至农田、果园施肥,现场未发现养殖场粪便乱排现象,但养殖场周边有轻微异味。 |
是 |
一是针对群众反映的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问题,由烽火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完毕的场地进行黄土覆盖、平整。二是设立“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并对周边村民进户宣传,防止垃圾再次倾倒。三是针对信访反映的养殖场粪便排放至耕地和异味污染严重的问题,该养殖场目前已经清栏,已责令养殖场使用除臭剂对猪舍周边进行除臭,目前异味已基本消除。四是烽火镇党委根据有关规定,给新城村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
是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咸阳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33549776,邮政信箱:咸阳市秦都区A26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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