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创建办分别在春节前后对各县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3月17、18日,市创建办成立六个检查组再次对各县市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查看了一季度各县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了两个镇六个村(抽查两个村),检查组通过看现场、看设施、看整改和随机抽查询问等方式,先后查看了各县市区环卫设施、街景容貌、财政拨款和保洁员工资发放等情况,深入了解了各县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一季度,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了奋战六十天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和迎春节城乡环境大清扫、大清洗、大整治活动,秦渭两区全面行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市再次掀起了城乡环境整治新高潮,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干净、整洁、亮丽的城乡环境新面貌。一季度,秦渭两区要求各镇办清扫员全员上岗,全天候动态保洁,沿街单位、门店做好“门前三包”,两区机械化清扫、清洗车辆对主、次干道进行了全方位清洗和清扫,确保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兴平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镇办环境卫生逐一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明察暗访情况,分等级拨付以奖代补资金,同时近期各镇办出动人力5300人次,出动机械、车辆860台次,再次清运各类垃圾杂物1.5万余方;三原县全面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划行入市,号召城区零散经营商户逐步迁入新建市场,同时在各镇村全面推广陵前镇的统一收费、人员、车辆、标识、收集、填埋、保洁、考核的“八统一”管理制度;泾阳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力2700余人重点对13个镇、85个村庄环境卫生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整治;礼泉县开展了奋战六十天大力开展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城区和过境城、镇、村出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马路市场等影响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不文明现象;乾县各镇村800余名保洁员对镇村主要街道进行了不间断动态保洁;武功县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一季度共出动人力12000余人次,出动机械860台次,清运各类垃圾3200多方,取缔出店占道经营420余处;长武县全面清理城区不规则线缆,移除改造主次街道废弃残旧线杆9根;旬邑县重点对各镇村粪土乱堆、柴草乱垛、污水乱流、畜禽乱跑、垃圾乱抛等“五乱”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使城乡环境面貌发生较大改观。
一季度以来,各县市区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解决了一些难点问题,城乡环境面貌改观明显,但通过暗访发现,部分县市区整治工作力度薄弱,发展不平衡,监管不到位,群众参与率低,部分镇村长效机制还未形成,“脏、乱、差”问题没有得到根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县市区农村环境整治机制运行不畅,管理机制缺乏长效性,清扫保洁人员、机构配备达不到要求,导致全面推进平茬齐过的力度不够,在近期暗访中发现部分镇、村的环境卫生在春节后出现了反弹,有些县区对市创建办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二)部分镇村基础设施薄弱,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投入不到位,许多镇村收集垃圾就近向山沟或低洼之地倾倒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镇村在辖区内随意指定垃圾场,无任何无害化处理措施,导致田间地头、公路两侧等重点部位出现新的危险源和污染源。
(三)各县市区整治效果发展不平衡,一些离县城和交通主干线较远的镇村,由于投入不足,机构未建立,机制不健全、镇村内垃圾、污水、“六堆”“四乱”等现象依然突出,与市上对农村环境整治标准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
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平茬齐过,全面覆盖。2015年实现全市所有农村环卫人员、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场、垃圾转运车、垃圾桶、垃圾屋、公厕等,按标准全部配齐到位,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系统,以改水、改厕、改圈、改灶、改路为重点,结合城乡园林化工程、美丽乡村和卫生镇村、生态示范镇建设,全力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特别要对偏远和环境卫生设施缺乏、群众认识相对滞后的镇村加大投入,宣传动员,强化管理,实现整治工作平茬齐过,环境监管全面覆盖。二是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各县市区财政要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坚持“财政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思路,落实环卫人员工资及垃圾转运车、污水处理场、垃圾填埋场等后期运行费用,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镇村环卫人员管理,深化考核,完善并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机构建设。三是宣传教育,全面动员。坚持把群众教育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广覆盖、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发动,不断增强群众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要定期组织村民参加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自己动手美化生活环境,努力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必须把村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大家养成自觉爱护环境、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自觉缴纳保洁费用的良好习惯。四是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巩固县市区、镇、村环卫工作管理机构和作业、监管体系,进一步足额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强化经费投入保障,各镇、村要完善并深化环境整治管理办法、卫生保洁制度、保洁人员管理制度、保洁车辆使用制度等,强化考核,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市级目标管理,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做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设施到位、奖罚到位,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市创建办将采取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定期检查通报,对各县市区所有乡镇平茬齐过,全面检查,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部予以登记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定期回访,对整改不力或未整改的,将按全市创建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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