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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咸阳市餐饮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规定》意见公告

时间: 2023-10-24 16:21:49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责任编辑: 王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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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咸阳市已完成了《咸阳市餐饮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内容包括部门监管职责、储存安全、使用安全、应急处置等八大部分,共42条。现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8日

二、公示意见提交途径:

1、联系电话:029-33351843

2、意见建议反馈邮箱:263045216@QQ.com

3、办公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

附件:咸阳市甲醇燃料使用管理规定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征求意见起草说明:

一、编制背景

2023年度我省开展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我市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甲醇燃料作为热源的较多,其规范使用和安全监管存在盲区,有较大安全隐患。为了防患于未然规范我市餐饮经营单位甲醇燃料安全使用规范,我们及时组织省内燃气、应急、消防等行业专家对我市餐饮用甲醇燃料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摸排走访及市场调研。

目前,全市主城区甲醇燃料日销售约100吨。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甲醇作为热源,存在储存设备不合格、储存环境不符合标准,大多数商户未采用钢管输送燃料、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和联锁切断装置以及排风系统等安全隐患。依据省级相关规定,参照其他省市甲醇燃料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餐饮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规定。

本次管理规定包括对甲醇燃料的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在使用甲醇燃料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排放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二、甲醇燃料介绍

甲醇液体燃料(俗称醇基燃料或生物油),是以醇类(甲醇、乙醇、脂肪酸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新型燃料,主要以液体形式存在,易挥发,吸入一定量的蒸汽会出现视力模糊、头痛胸闷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接触人员失明。闪点低于60℃或醇总含量不低于70%的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近年来醇基燃料在我市辖区内餐饮等行业广泛使用。市场上很多“新型燃料”虽然打着安全环保清洁能源的口号,但是名称不统一,没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严格的产品合格证明,部分“新型燃料”成分复杂,闪点低且容易燃烧爆炸,安全性能较差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甲醇燃料还有“颜色浅,泄漏不易察觉,蒸气比重比空气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区域”等较大隐患。

三、中省市关于餐饮用甲醇燃料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民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陕安委【2017】7号)、《餐饮场所使用甲醇燃料消防安全检查要点》(陕公消发【2017】140号)的规定,并参照周边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结合咸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目前,已完成了《咸阳市餐饮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内容包括部门监管职责、储存安全、使用安全、应急处置等八大部分,共42条。现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263045216@QQ.com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征求意见结果:

关于公开征求《咸阳市餐饮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规定》意见的情况说明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咸阳市餐饮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规定》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完成意见和建议征求工作,现将征求情况说明如下:

2022年10月24日,市市场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咸阳市餐饮用甲醇燃料安全管理规定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8日,现已期满,未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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