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和《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此次共检查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府网站55家,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本季度,共检查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监管的政务新媒体294个,其中合格政务新媒体291个,不合格3个,合格率为98.9%。
(三)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发布情况。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4〕1号)要求,全市55家政府网站均在2024年1月20日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发布了《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回填了公开网站,完成情况较好。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不规范。“咸阳市乡村振兴局”网首页底部功能区提供党政机关标识与网站首页实际网站名称、主办单位信息不一致,长期未完成信息变更;“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点地图部分链接失效无法访问;“咸阳市供销合作社”网存在个别动态、要闻类栏目超过2周未更新情况;“咸阳市科学技术局”网、“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未同步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个别新媒体账号名称变更后未在监管系统变更备案信息情况仍有发生,如“彬州交警”微信订阅号和今日头条号、“乾县文化旅游”抖音短视频;二是一些政务新媒体栏目规划不合理、链接不准确,“咸阳民政”微信订阅号、“健康长武”微信订阅号、“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订阅号;三是内容保障不到位,存在无原创信息、县级政府政务新媒体无本级政府政策解读信息情况,如“淳化发布”微信订阅号、“三原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微信订阅号、“旬邑乡村振兴”微信订阅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内容审核,严守内容安全底线;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按照规定时限发布更新内容,及时转载上级重要政策信息,规范菜单栏目分类设置,避免出现栏目内容混乱、功能查找不便等问题;三是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杜绝未批先建、漏报瞒报、任意变更账号名称情况发生。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2024年第一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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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账号名称 |
开设主体 |
账号类型 |
存在的问题 | |
1 |
乾县文化旅游 |
乾县文化和旅游局 |
抖音短视频 |
账号名称变更后未在监管系统变更备案信息 | |
2 |
彬州教育 |
彬州市教育局 |
微信订阅号 |
账号认证主体与备案信息不一致 | |
3 |
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微信订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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