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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

时间: 2023-05-24 15:39:30
来源: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 卞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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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和《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季度,共检查政府网站55家,检查发现部分网站存在信息发布时间错误、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经督促整改和复查,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合格率为100%;检查政务新媒体296个,其中290个合格,“淳化发布”、“渭城城管”等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不合格,合格率为97.9%。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主管主办责任落实不严。部分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全面,且未书面反馈整改情况或反馈不及时,如“彬州市人民政府”网、“咸阳市科技局”网。一些单位网站主办责任落实不严,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未及时备案或变更备案信息,停用域名未及时进行注销,如“咸阳市民政局”网、“咸阳市交通运输局”网。

(二)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开设的专题专栏长期不更新,也未作归档处理,如“咸阳市水利局”网;二是部分单位政府网站栏目调整后未及时更新“网站地图”,出现网站地图与现有栏目架构不一致情况,如“咸阳市审计局”网、“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三是部分单位公开指南、机构信息等栏目要素缺失,公开内容不规范,如“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三)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水平不高。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淳化发布”微信公众号存在多处表述错误未及时完成整改;“渭城城管”微信公众号超过2周未发布更新有效信息;“秦都生态环境”、“秦都古渡”“渭城禁毒”“泾阳生态环境”等政务新媒体未发布本单位原创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等流程,规范履行通信管理部门ICP备案、编制管理部门党政机关标识备案、公安机关互联网站信息备案等程序并在网站底部公示。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做好常态化下发问题督促整改和审核反馈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网站内容建设。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政府信息权威、严谨、规范,杜绝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合理规划政府网站栏目,全面、规范、及时公开本单位各类政府信息,不出现缺项漏项。

(三)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政务新媒体各主办单位要进一步提升信息编发水平,提高信息原创比例,通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动画等形式,发布社会公众愿意看、读得懂、用得上的政策解读产品。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各类政务服务和便民事项实现“掌上办”,为群众提供了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

附件:2023年第二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2023年第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账号名称

开设主体

账号类型

存在的问题

1

淳化发布


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微信订阅号

表述错误整改不及时

2

渭城城管

渭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微信订阅号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3

秦都生态环境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

新浪微博

未发布本单位原创信息

4

秦都古渡

咸阳市秦都区古渡街道办事处

新浪微博

未发布本单位原创信息

5

渭城禁毒

咸阳市渭城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新浪微博

未发布本单位原创信息

6

泾阳生态环境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

新浪微博

未发布本单位原创信息

(监测时间截至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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