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2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咸阳市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对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决策承办单位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咸阳市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 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 咸阳市市级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履职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 关于支持咸阳经开区与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4. 驻咸高校大学生参加我市学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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