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新闻发布

我市召开《2024—2025年咸阳市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4-12-19 09:19:44
来源: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116104000160133834/2024-00103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12-19 09:19:44 有效性
主题词

12月18日,我市召开《2024—2025年咸阳市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今年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广大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发布会上,详细解读了我市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推动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和监管、“水暖炕”改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散煤监管等问题答记者问。

今年,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颗粒“三类方式”,协同推进“热源侧”清洁能源和“用户侧”能效提升“两个改造”方式,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推动冬季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制定印发《关于明确2024-2025年采暖季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相关政策的通知》。补贴范围中明确,纳入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平台的2024—2025年采暖季录入生效农村地区825212户居民用户,各县市区可根据农村居民户实际用电、用气情况,细化确定补贴范围,对于符合补贴发放的用户采取据实发放方式予以补贴,不再区分改造户、自改户、常住户、非常住户、低用电量户、稳定运行户等类型。

补贴标准为600元/户/采暖季,每户根据不同取暖方式只能享受一种清洁取暖方式运行补贴。

补贴方式按照“先补后用、到期收回、补量不补钱”原则,“煤改电”补贴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由电力部门按月代发运行补贴。“煤改气”补贴户,采暖季前由相关县市区根据上年采暖季用气量拨付,采暖季后据实结算。“煤改生物质颗粒”补贴户,由相关县市区按照集采协议提前(不少于两个月)完成生物质专用颗粒燃料采购,采暖季前发放到户。对不具备采暖季前发放补贴的,采暖季结束后按标准据实结算。

据了解,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将加强采暖季用能监测调度和研判分析,协调对接电力部门、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按时发放补贴资金,做好应急供暖物资储备,切实保障用电、用气、生物质专用颗粒燃料稳定供应。在具备条件的村镇设立应急供暖集中安置点,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广大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同时,各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清洁取暖政策和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力度,设立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及时解答解决群众诉求。通过开展进村入户行动、张贴清洁取暖明白卡、签订散煤禁燃承诺书等形式,引导群众安心用、放心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咸阳市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6104000004 技术运维电话:029-33123036 网站地图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001号

陕ICP备2023008748号-1

咸阳市政府网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