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财政局局长 杨杰
(2025年8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阳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6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7.2%,下降17.3%,同口径增长3.6%(剔除上年盘活存量资产一次性收入和政策性减税等不可比因素后,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7.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下降2.3%,同口径增长3.2%。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6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0.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1.34亿元、调入资金53.52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0.77亿元、上年结余16.75亿元后,收入总计577.94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5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0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2亿元、调出资金13.1亿元后,支出总计564.62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13.32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5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6.5%,下降10.3%,同口径增长5.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下降9.2%,同口径增长7.1%。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0.9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16.2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1.34亿元、调入资金18.26亿元、上年结余8.42亿元后,收入总计484.74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9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305.3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6.0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5.6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63亿元、调出资金9.82亿元后,支出总计474.84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9.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执行中使用了0.05亿元,主要用于洪涝灾害应急补助支出,剩余资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3517万元,较上年减少196万元,下降5.3%。其中:因公出国费222万元,增长5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02万元),下降11.8%;公务接待费341万元,增长52.2%。
5.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有关情况
2024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余额11.86亿元,减去当年动用的11亿元,加上年底补充的22.63亿元,年末余额23.49亿元。
6.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60.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3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5.44亿元。
市财政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305.32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2.8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72.1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0.3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4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9.7%,下降13.6%。加上中省补助、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203.8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2.4亿元,下降27.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187.4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6.4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0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4.3%,下降19.1%。加上中省补助、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166.4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0.91亿元,下降17.2%。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专项债券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162.8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3.6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2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4286.6%,增长6.3%。加上中省补助、上年结余,收入总计9.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1亿元,下降96.2%。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9.1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0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3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增长8.4%。加上中省补助、上年结余,收入总计5539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80万元,增长25.6%。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调出资金,支出总计553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2.9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8.8%,增长2.9%,加上上年结余115.61亿元,收入总计258.5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7.95亿元,占年初预算100.5%,下降4.2%。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20.57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05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4.9%,下降5.4%,加上上年结余59.86亿元,收入总计130.91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1.1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6.3%,下降14.4%。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59.78亿元。
二、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一)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9.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29亿元,支持交通、农业、水利、教育等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29.5亿元,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市政、产业园区等项目;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专项债券32.29亿元,用于化解存量债务、清偿拖欠企业账款;置换债券31.86亿元,用于置换隐性债务;再融资政府债券7.37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1.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59亿元,专项债务36.6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7.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13亿元,专项债务11.19亿元。
(三)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44.23亿元,控制在省上下达的限额(660.63亿元)之内。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00.36亿元,也控制在省上下达的限额(305.74亿元)之内。
三、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全市财政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推动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见效,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02亿元,支持“两新”“两重”政策落实。争取中央增发国债项目36个、资金12亿元,发行一般债券项目207个、资金28.29亿元,专项债券项目50个、资金29.5亿元,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加强财政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协同配合,稳步组建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中关村(咸阳)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基金、金融稳定发展基金(二期)。
(二)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推进西安咸阳两城融合,累计投入资金24亿元,保障西咸大道、彩虹一路跨渭河桥等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列支1000万元启动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试点。下达工业产业发展资金3.8亿元,落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4条。安排文化旅游等支出9.7亿元,推动“西线游”焕发新活力。下达生态环保资金2.2亿元,巩固清洁取暖工作成效。
(三)持续增进人民生活福祉。安排“三保”支出294.2亿元,全市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到位。安排教育支出76.53亿元,确保教育投入只增不减。下达公共卫生资金8.1亿元、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7.97亿元、优抚安置资金5.07亿元,保障社会福利政策落实。下达就业资金1.95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61亿元,带动重点群体就业。下达财政衔接资金13.7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印发过紧日子政策措施,建立预算单位过紧日子评估机制。首次实现市级预算单位绩效监控全覆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设立市财政局经开区分局,优化开发区财政体制。出台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公共设施管理4个领域改革方案。首次按照“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原则,全面梳理出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近50个。
(五)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印发全市“1+3”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稳步推进全市债务化解。争取31.86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券,降低隐性债务化解压力。累计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的136%,连续7年超额完成化解任务。统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经营性收入等,督导平台公司清理偿还隐性债务,实现15家融资平台隐性债务清零。
2024年,全市财政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仍存在支柱财源增收乏力、刚性支出需求加大、债务化解负担较重、资金绩效还需提升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财政资金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为咸阳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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