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国家和省上有关信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二)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三)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信访专线电话;负责组织市级领导接访、下访工作。
(四)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变化规律,依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五) 承办中省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六)负责向地方、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七)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制订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八)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九)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十)负责全市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共7个科室:1、秘书科 2、综合指导科 3、市委信访接待科 4、市政府信访接待科 5、专线电话办公室(网上投诉办理科) 6、督查科 7、驻京信访科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信访制度改革。
(二)加大突出问题化解力度。
(三)切实做好控制进京非访工作。
(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联合接访工作。
(五)强化督导和考核工作。
(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信访问题。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咸阳市信访局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咸阳市信访局编制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离退休人员6人。同时,本单位还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8名,各部门派驻工作人员14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我单位原有三辆车,在市公车改革时已交回市公车改革办、现单位名下无车辆。2019年我局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截止2018年底没有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2019年未计划购置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05.5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预算系统重新核算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和市财政按照中省要求将项目收入预算下调减少。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05.5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预算系统重新核算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和市财政按照中省要求将项目支出预算下调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5.5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5.5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预算系统重新核算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和市财政按照中省要求将项目收入预算下调减少。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51万元,较上年减少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预算系统重新核算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和市财政按照中省要求将项目支出预算下调减少。基本支出402.01万元,较上年减少36.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5万元。 项目支出10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5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较上年减少1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5.5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预算系统重新核算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和市财政按照中省要求将项目收入预算下调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5.5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8.03万元。其中: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86万元。⑵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6万元,比去年减少1.94万元。⑶210卫生健康支出14.35万元,去年没有此项目。⑷221住房保障支出26.24万元,去年没有此项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5.5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8.03万元。其中:
⑴301工资福利支出345.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9.2万元。⑵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43.2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1.38万元,主要原因为经费下调。⑶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82万元。(4)310资本性支出5万元,主要是增加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万元,较上年减少6.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其中: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减少并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较上年下降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
2.会议费。2019年咸阳市信访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长2万元。
3.培训费。2019年咸阳市信访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支出2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0.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5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阳光信访。健全完善网上信访平台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功能,推行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把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信访业务全部实行网上流转,实现受理数据全录入、信访业务全应用、办理过程全公开,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方便群众办事,让信访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四)责任信访。认真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工作,推进初信初访初投工作办理,加大工作考核、督查督办力度,把工作责任压实到基层及有权处理部门,树立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导向。
(五)法治信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实行访诉分离,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至政法机关通过法律程序办理;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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