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市委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推荐干部工作;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审批工作;负责党群、人大常委会、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年度考核、职位管理、调配等工作;考察审批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和市级各部门人事或秘书科长(办公室主任)的调整、任免事宜;协助管理中央部属、省属在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有关干部的交流工作。
(三)拟订全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市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五)负责市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六)规划指导全市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协调、督促和检查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并具体组织市委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
(八)指导、管理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审理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承办各类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九)负责市级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法院、检察院和市级群众团体机关公务员及其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并依法指导全市党群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
(十)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检查下级组织部门的工作,及时向市委、省委组织部报告全市党的组织、干部、人才工作情况。
(十二)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政策和规划;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指导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考核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四)宏观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办理全市干部的离休和市委管理干部的退休审批手续。
(十五)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机关内设科室
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公务员三科、干部监督科、干部培训科、人才工作科、干部信息管理科、非公经济组织科、社会组织科、县区考核科、市直考核科、机关党建科等20个科室。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考察识别干部的政治素养,注重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首关不过,余关莫论”,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2.深化干部考察研判工作。改进干部推荐考察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灵活采取考察谈话方式,不简单限定谈话范围、时间和模式,注意与敢讲真话的知情人、了解情况的服务对象谈话,具体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区别正副职岗位,针对县市区、市级部门、企业等不同领域,探索实行差异化考察。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制度,研究制定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质量的实施意见,组织好公安系统县级领导班子研判。建立团职军转干部定期“回访”制度,妥善做好安置使用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统筹干部资源,拓宽选人视野,探索专业化干部培养选拔办法。突出实践标准,把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方法、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注意选拔既具有领导才干、又具有专业本领的干部。坚持依事择人、量才适用,实施一线选拔、素质提升、结构优化“三项工程”,着力优化领导班子功能性结构。
4.抓好干部储备培养。分类推进年轻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中长期培养使用工作。健全完善“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出”的后备干部工作机制,综合无任用推荐和干部日常表现,了解掌握各领域优秀干部,加强跟踪培养,实行动态管理。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到对口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信访部门等重点岗位挂职锻炼,鼓励支持干部到“三变”改革一线干事创业,加强日常考核,促进干部成长。做好定向招录选调生接收管理工作,举办“赛业绩、比贡献”观摩交流活动。推进党群系统公务员考试招录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5.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干部日常表现大数据档案(成长档案)。突出“三准三实”,强化考核支撑,推进“三项机制”落细落实落常。严格执行干部任前预审备案制度,全面实行“六必核”制度,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人选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等措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严肃查处选人用人案件线索。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工作,推进农村(社区)干部、党员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加快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智能化进程,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截止2018年底人员编制70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实有人员60人,退休人员10人。
(组织部人员情况柱状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2019年本单位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下办案车辆0台(套),20万元以上办案设备车辆0台(套)。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已全部公开。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收支预算997.37万元,较上年增加1.51万元,为正常工资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997.37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支,较上年增加1.51万元,为正常工资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997.37万元,较上年增加1.51万元, 为正常工资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37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2013201)57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3202)2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87.6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49.75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97.37万元,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37.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2)348.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13万元,资本性支出(310)10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97.37万元,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37.9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48.2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10.0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0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0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509)1.13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一般公务活动较上年基本相同,另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16.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一般公务活动较上年基本相同,另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一般公务活动较上年基本相同,另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一般公务活动较上年基本相同,另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会议费预算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原因是上年度未将会议费预算从项目预算中单列;培训费预算47万元,相比较去年增加47万元, 原因是上年度未将培训费预算从项目预算中单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1.7万元,较上年减少50.33万元,原因是今年整体压缩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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