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中共咸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咸编发〔2015〕39号)的通知规定,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为:
(一)领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二)指导市级机关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三)指导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四)负责市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培训、考核、任免工作。
(五)领导市级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按照权限审议和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和处理决定。
(六)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市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共青团工委和妇工委的工作。
(八)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内设机构
中共咸阳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秘书科和组宣科2个机构。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用“五新”战略谋新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低调务实不张扬、撸起袖子加油干,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攻坚克难、爬坡过坎,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深入发展,为我市社会经济“追赶超越”,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政治建设方面
时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扎实推进《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党的先进理论结晶中汲取营养,坚定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党中央的决策部。
(二)思想建设方面
1.加强理论学习。通过组织上党课、集中理论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党建交流会以及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关键岗位科级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在认真开展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完成好“规定动作”,精选好“自选动作”的同时,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3.精心组织市直机关文娱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文体活动,通过举办琴、棋、书、画、摄影等培训班,丰富机关业余文化生活。拟举办市直机关运动会,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建设方面
1.持续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按照“一室七有”标准,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和完善党员活动阵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讲党课情况的督促检查,提倡普通党员讲党课,推进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继续宣传推广试点单位在“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2.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按照《关于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执行党员发展“推荐、公示、预审、票决和责任追究”五项制度,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制定“党建考评考核量化标准”、“民主测评实施办法”以及“党建目标责任书”等方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参与中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活动,结合市直机关党组织实际进一步抓好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建经验交流工作。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法,走出党务干部培训的新路子。拟分别于4月份、10月份分两批次组织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赴上海交大、浙江大学开展业务培训。
(四)作风建设方面
1.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日常管理,从小事抓起、从点滴严起,要求全体人员上班时间坚决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和中途溜号;严禁相互闲串办公室吹牛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严禁上班时间在网上打游戏、看电影、聊天、购物、看抖音等活动;严禁中午酗酒。切实让好的作风体现在了工作的实处,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点滴之中。
2.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并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要求,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树立廉洁高效的机关新形象。同时,开展“万人评价”机关作风专题活动,广泛发动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和服务质量,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障碍。
(五)纪律建设方面
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组织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例法规学习工作,开展好纪律教育专题党课及警示教育等纪律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全体党员纪律观念,切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的心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价值取向和行动习惯,覆盖在全体党员做人做事的方方面面。
(六)制度建设方面
1.严格制度落实。加强对党内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特别是 “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切实让制度落地,让制度发威。
2.严格工作秩序。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厘清各项工作次序,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相宜。
3.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织量化管理考评办法》,将机关党建的“软任务”转化为“硬指标”,努力实现党员量化管理向党组织量化管理的过渡升级。同时,加强《市直机关党组织量化管理考评手册》的登记考评工作,努力形成“党组织活动有依据、考核评价有标准、干事创业有动力”的良好生态。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咸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现有编制12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现有秘书科、组宣科2个内设机构。纪工委为市纪委派驻机构。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13人,工勤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干部1人。
人员情况饼状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7.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02万元,家具、用具类3.18万元。我部门公车数量: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支预算22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54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同上年相比较,减少25.2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和经费支出压缩。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支预算22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54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同上年相比较,减少25.2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和经费支出压缩。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本年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减少25.2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和经费支出压缩。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54.3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9年会议费预算5万元,培训费预算1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和上年持平。会议培训费预算比上年增加,原因是今年会议培训地点在外省,相关培训费用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99万元,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变化所致。
(八)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共4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4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五新”: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
(三)“一室七有”:有“党员活动室”标牌;有会议桌、椅;有党务资料柜;有电教设备;有党报、党刊和党员学习资料;有《学习园地》;有上墙的宣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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