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依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陕政办发〔2015〕111号)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区权限划分意见》(咸政发〔2016〕14号)的通知,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领导、监督、协调、督察职能,并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开展大型专项执法活动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授权拟订涉及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是负责行使规划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部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
三是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四是行使对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五是负责咸阳湖景区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城市管理应急执法职能。
六是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等职能。
七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为行政单位,所属6个科室,分别是秘书科、城市管理科、执法督察科、法规宣传科、热线信息科,监察室。局属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科级事业单位为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队。另设有公安城管特勤大队,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维护、执法职责划入我局,随职责划转城市管理科、环卫与公用事业管理科和行政编制7名、工作人员7人(含园林绿化与城市照明科的行政编制2名、工作人员2人)。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所属的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内涝防治办公室整建制划入我局机关,所属的市城市绿化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中心广场管理处、市城区垃圾填埋管理处、市城肥清运处理中心整建制转录我局。相应的财务收支预算待三定方案正式下达后再行调整。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 中省市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
2、积极争创“零投诉”营商环境。
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持续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5、联合整治渣土车乱象,持续开展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
6、铁拳整治市容市貌乱象,深入开展非法占用城市公共空间专项整治。
7、集中整治户外广告乱象,扎实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
8、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9、下大力提高环卫工作水平。
10、高标准做好城区绿化亮化工作。
11、全力抓好“铁腕治霾”六项任务落实。集中全局力量,坚决完成建筑垃圾处置、餐饮业油烟治理、拆迁工地扬尘管理、黑臭水体治理、各类垃圾无害处理和局系统建设项目扬尘措施防范等六项任务。
12、积极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13、加强数字城管建设。
14、做好城市应急管理工作。
1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1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7、认真做好市政设施维护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三)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8、坚持抓班子带队伍。
19、坚持强纪律改作风。
20、坚持严党纪促廉洁。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均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其中:局机关为行政正县建制单位,一级预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二级预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公安城管特勤大队,工作经费由我局担负,人员经费由市公安局担负。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 |
|
2 |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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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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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50人;实有人员143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1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1人,)截至2018年年底,所有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市养老统筹。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执法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8.7万元,为履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14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6.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7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14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46.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7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6.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4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46.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7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46.32万元,较上年增加7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6.32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5.49万元,较上年增加33.69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化;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85万元,较上年增加2.85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分类的调整;
(3)行政单位医疗(2011101)55.17万元,较上年增加55.17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分类的调整;
(4)行政运行(2120101)412.11万元,较上年减少548.61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分类的调整;
(5)城管执法(2120104)1352.42万元,较上年增加413.81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
(6)住房公积金118.28万元,较上年增加118.28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分类的调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6.32万,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615.93万元,较上年增加79.88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94.19万元,较上年减少132.34万元,原因是车辆改革费用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原因是遗属人员减少。
其他资本性支出(307)2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办公设备和执法设备更新。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6.3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501)支出1004.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502)支出276.3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支出2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82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万元。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2万元,较上年减少61.2万元(-3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划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费用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6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压缩减少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60万元(-6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划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费用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和以前年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含执法执勤车辆费用(今年按统计口径剔除)。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另会议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计划对局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1.31万元,较上年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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