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礼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制定检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4、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监管场所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10、对本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11、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及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工作。
12、协同县委和上级院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管理和考核,依法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13、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现有内设机构7个:公诉部、侦查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政治部、检察综合业务部、办公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做到务实重行、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1、 是在服务追赶超越上体现新担当。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礼泉建设。有力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领域犯罪,维护正常经济和金融秩序。
2、 是在维护人民权益上推出新举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电信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加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
3、 是在守护公平正义上做出新成绩。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定位与使命。深化法律监督,着力构建全领域、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和执行活动监督,推进法治礼泉建设。
4、 是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
紧紧围绕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业绩考评等机制,推动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检察机关组织管理体系。继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办案、智慧检务建设等工作。
5、是在建设过硬队伍上获得新进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干警,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切实加强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的学习与贯彻落实,不折不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礼泉县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市财政集中支付,独立核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礼泉县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54名(含转隶13名),实有51人;离退休人员共计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见下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车辆9辆,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无车辆购置和大型设备采购。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3.03万元、专项资金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检察监督主业,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努力提高审查逮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礼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收入合计83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3.03万元,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收入经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84.05万元,减幅为9.16%,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正常退休)和市级经费压缩。
2019年礼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833.03万元,比2018年减少84.05万元,减幅为9.16%,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正常退休)和市级经费压缩。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礼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3.03万元,(其中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收入经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84.05万元,减幅为9.16%,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正常退休)和市级经费压缩。
财政拨款支出833.03万元,比2018年减少84.05万元,减幅为9.16%,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正常退休)和市级经费压缩。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3.03万元,比2018年减少84.05万元,减幅为9.16%,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正常退休)和市级经费压缩。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83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5.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3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6.80万元。
(1)204公共安全支出预算711.65万元(20404检察支出711.65万元),比2018年减少49.06万元,减幅为6.45%,减少原因为人员正常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86.05万元,比2018年减少84.08万元,减幅为12.55%,减少原因为人员正常减少,造成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支出40.30万元,比2018年减少40.70万元,减幅为50.25%,减少原因为市财政压缩支出,公用经费减少。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5.30万元,比2018年增加75.72万元,原因为专项业务调整。
(2)205教育支出0万元,保持零增长。其中: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06万元,比2018年减少49.10万元,减幅为40.86%,减少原因为人员正常减少。
(4)210卫生健康支出21.25万元,比2018年减少12.98万元,减幅为37.92%,减少原因是财政供养关系变更。
(5)221住房保障支出47.57万元,比2018年增加11.36万元,增幅为31.37%,增加原因工资增加和全国调整工资标准。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72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4.41万元,比2018年减少44.04万元,减幅为6.05%,减少原因为人员正常减少;专项业务支出40万元,该项目为新增目。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4万元,比2018年减少13.15万元,减幅为9.68%,减少原因为财政供养关系变更,市财政压缩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14万元,比2018年减少3.24万元,减幅为8.02%,减少原因为人员正常减少;公用经费支出40.30万元,比上年减少40.70万元,减幅为50.25%,减少原因为财政供养关系变更及市级压缩支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5.30万元,比2018年增加35.72万元,原因为专项业务调整。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43.69万元,减幅为90.89%,减少原因为财政供养关系变更及科目调整。
(4)310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减幅为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礼泉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含副省级干部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原因是我院历年来从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88万元,比2018年减少0.01万元,减幅为1.12%,减少的原因为按照中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会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车辆购置及会议等支出。培训费0万元(含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收入经费0万元),培训费与去年持平,持平原因为培训主要是办案业务培训,在办案业务费内列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2019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1万元,比2018年减少25.79万元,减幅为45.25%,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关系变更和人员减少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侦查监督办案费,反映对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3、执行监督办案费,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4、控告申诉办案费,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5、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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