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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间: 2019-03-25 17:39:44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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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9-01699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3-25 17:39:44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

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或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并对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授权,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的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三)依法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完善市场行为监测机制,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根据授权,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进行调查。

(四)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五)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七)负责全市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全市知名商标的认定、管理保护和全省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及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八)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依法实施广告行政许可;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内容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九)负责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参与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进行推广;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实施对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二)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负责案件核审、复核、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理赔工作。

(十三)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十四)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如下:

内设科室:秘书科、综合科(宣传教育科)、市场秩序管理科、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信用信息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纪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注册分局、经济检查支队。

派出机构1个:高新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整建制划转到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整建制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原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整建制转隶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市工商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市场主体的培育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持续推进网络市场监管示范区创建,不断加大商标强市富农工作力度。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等地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的函》(市监企注函[2018]1072号)精神,在全省率先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二是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37号)精神,在全省率先开展工作试点。三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实施方案,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一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支持个体私营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和商标权质押融资方式解决融资难题。发挥小微企业名录库功能作用,加强“双创”扶持政策宣传,支持毕业大学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通过创业实现就业。2019年度新登记企业同比增长力争不低于12%。二是鼓励、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年内力争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户数100户,为我市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推行证照一体自主打印服务。在市工商局、高新区等工商登记处配备证照一体机,与现有企业登记服务窗口形成横向互补,纵向延伸的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二是在重点园区对新设立企业提供免费代办服务。在高新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等设置工商登记窗口,配备帮办员,为新设企业提供代办服务。三是开展工商登记“全市通办、就近办理、异地可办”改革。四是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已公布3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办理所有事项承诺只跑一次。五是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开展周末、节假日预约服务,对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安排专人预约受理登记。六是实行容缺受理。针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事项,经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窗口先予受理和办理。七是建立大项目大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对列出市、县重大项目和大企业,成立专门工作组,分赴各项目和企业工商业务进行上门服务,开展帮办代办。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推动建设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全覆盖。三是加大不正当竞争执法办案力度。落实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打假治劣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是加强直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规范指导。严厉打击直销企业变相传销以及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推动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筹建咸阳网络市场监管系统(监管平台)和网络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二是推进网监中心建设。加快人员、设备、软件等要素配备。三是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在创建办公室工作,做好协调工作,对全市网络市场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底数。四是加大跨区域合作、政企合作力度,提高我市网络市场监管水平。五是加大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强化案件查处力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一是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继续推进“部门联动、市县覆盖”的创建机制,2019年再认定一批“放心消费”单位,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持续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普及维权法规和消费知识。二是强化消费维权执法。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落实抽检结果公示制度,及时组织不合格商品清查退市。强化“诉转案”“抽检转案”工作,提升消费维权力度和监管执法精度。三是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推动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与直通车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互联互通,完善消费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确保消费纠纷调解及时有效。四是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费维权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进电商,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督促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落实赔偿先付、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坚持定期约谈投诉集中企业,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加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开展流通环节成品油、车用润滑油、车用尿素等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加强煤炭市场管理,开展取缔露天散煤场点和劣质煤营销点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加强旅游行业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节假日期间商品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三是提高合同监管效能。深入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纠正违法违规格式条款,严厉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四是做好创建巩固提升工作。完善现有的工作机制,加大集贸市场公共设施的整治力度,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五是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传销重点区域整治,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

(八)加大商标强市富农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商标集群培育力度,引导企业注册商标,争创驰名商标。二是加大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注册力度,强化服务指导工作,积极谋划商标富农、地标精准扶贫工作,推动商标富农工作深入开展。三是以打击假冒和侵权商标为抓手,加强商标监管,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积极受理投诉,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商标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1个,即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机关),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随职责整建制划转到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整建制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原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整建制转隶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员85人,其中行政58人、事业27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移交养老经办机构管理的退休人员80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随职责整建制划转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46名,工作人员57人(含工勤人员4人);将原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整建制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划转工作人员17人,收回事业编制17名;原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整建制转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划入1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4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本部门预算收入1343.8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2.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等因素。

2019本部门预算支出1343.8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2.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等因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3.8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3.81万元2019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2.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等因素。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3.81万元,较上年增加42.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因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0.9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43.81万元较上年增加42.64万元,3.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等因素。

2019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43.81万元较上年增加42.64万元,3.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等因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5.67万元,较上年增长46.60万元,5.4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因素;商品和服务支出147.46万元,较上年减少8.06万元,降幅5.18%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减少等因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支出275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1.48%,主要是增加了用非税成本性支出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3.81万元。因机构改革,我部门使用功能科目从“20115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改为“201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中:

1)行政运行(2013801)83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7.5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8.42万元。较上年减少69.44万元,7%。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802)14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9.23%。主要是增加了设备购置支出和干部培训教育、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 、党建、宣传报道和扶贫等行政事务性支出。

3)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13804)6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市场监管执法 (2013805) 5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10.71%。主要原因是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由基层市场监管系统落实执法办案属地管理责任。

5)消费者权益保护(2013806)1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9.09%主要是统筹工作安排主,调整支出。

6)信息化建设(2013808)1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123.7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24万元,上年无此数据,不可对比。

9)行政单位医疗费用(2101101)37.32万元,上年无此数据,不可对比。

(10) 住房公积金(2210201)70.63万元,上年无此数据,不可对比。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3.8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1)905.67万元,较上年增加46.6万元,增幅5.4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险缴费增加以及增人增资等因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01.31万元,较上年减少21.21万元,降幅5%,主要原因是压缩定员定额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15.6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310)21.15万元,较上年增加17.1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等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3.8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05.6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01.31 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2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15.68万元。  因 2019 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3.70万元,较上年减少7.7万元,降幅24.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其中: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1.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较上年减少7.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减少并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局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

2.会议费。2019年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降幅5.88%。主要是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会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严控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2019年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支出27万元,较上年增长了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干部培训教育力度,2019年按照培训计划将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业务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放心消费创建、依法行政等专题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42万元,较上年减少3.42万元,除预算口径变化外,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减少和人员退休等因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9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业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市场监管执法: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六)信息化建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管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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