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煤炭工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煤炭行业有关生产技术标准、规程;组织实施煤炭工业发展战略、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2、负责全市煤炭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产煤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监督煤矿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督促产煤县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资源整合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
3、负责煤矿生产秩序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经营行为;负责煤矿安全指标分解下达和考核;建设保障群众生活需要的洁净煤配送网络体系。
4、负责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组织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监管全市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5、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产煤县及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6、推广和应用煤炭行业的先进技术,依法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责任,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初验及上报工作;监督管理煤矿参建单位,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煤炭系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申报工作。
7、监督管理煤矿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工作。
8、承担煤炭行业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
9、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下设秘书科、技术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开采管理科、发展运行科5个内设机构。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之内,力争实现零死亡。
2、煤炭产销任务:及时调整煤炭生产销售策略,“以销定产,以销促产”确保2019年全市原煤生产任务完成。
3、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目标任务:完成省上下达的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指标。计划完成瓦斯抽采量11000万立方米,利用5000万立方米。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任务:建成一级矿井4处、二级矿井7处、三级矿井2处。
5、煤矿项目建设任务:力争完成彬州市蒋家河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年内力争完成旬邑县留石村煤矿、清塬煤矿45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联合试运转;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二号井45万吨/年、彬州市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号井30万吨/年、旬邑县皇楼沟煤矿45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加强与省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年内争取彬长小庄煤矿、长武高家堡煤矿、旬邑青岗坪煤矿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6、安全教育培训任务:计划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5人;培训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0人;培训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200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咸阳市煤炭工业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的执行包含二部分,一是局直属下属单位经费的拨付,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及时申领拨付经费,二是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开支。
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办公地址在彬县,无法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其基本经费、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下拨至我局机关,再由我局下拨市矿山救护大队。咸阳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由于没有独立法人,未实现单独核算,人员经费及运行经费与矿山救护大队统一预算,并由局机关统一管理。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咸阳市煤炭工业局(本级) |
2 |
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 |
3 |
咸阳市煤矿安全监控监测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1、咸阳市煤炭工业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管理工作,事业编制21名,核定依据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134号)。其中: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副总工程师职数1名)。内设机构5个,即:秘书科、技术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开采管理科、发展运行科并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实有人员22人;单位退休人员9人;聘用人员5人。
2、直属事业单位有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8人,退休人员9人,聘用合同人员30人;
3、直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为3人,实有人数为3人,聘用合同人员1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拨款422万元,其中煤炭局机关项目支出安全检查专项业务费9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煤矿安全监管费用支出18万元、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非税收入支出350万元、监控中心项目支出45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929.5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59万元。本年度支出预算929.59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预算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下属单位救护大队非税收入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基本支出507.59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457.4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7.6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万元;(4)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万元。
项目支出422万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369万元;(2)资本性支出5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929.59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59万元。本年度支出预算929.59万元。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基本支出507.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7.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1万元,项目支出422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72.5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下属单位救护大队非税收入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2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29.59万元。基本支出507.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7.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1万元,项目支出42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72.5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下属单位救护大队非税收入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07.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22万元。与上年比较172.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非税收入项目资金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5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2240101)23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3.26万元。较上年增加235.26。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部调整功能支出科目,此功能科目较上年不形成对比。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40102)19.1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9.15万元(局机关)较上年增加19.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部调整功能支出科目,此功能科目较上年不形成对比。
(3)煤矿安全监察事务(2240104)27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27万元(局机关)较上年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部调整功能支出科目,此功能科目较上年不形成对比。
(4)煤矿应急救援事务(2240105)35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350万元(市矿山救护大队)。较上年增加3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部调整功能支出科目,此功能科目较上年不形成对比。
(5)事业运行(2240150)18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0.88万元,公用经费6.08(包含直属事业单位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咸阳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预算经费),专项业务费45万元(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较上年增加18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部调整功能支出科目,此功能科目较上年不形成对比。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61.86万元,较上年减少5.7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精细化调整。
(7)住房公积金支出34.29万元(2210201),较上年增加34.29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科目从行政运行中分离出本年单列。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20899),较上年增加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从行政运行中分离出本年单列。
(9)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66万元(21011),较上年增加18.66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科目从行政运行中分离出本年单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咸阳市煤炭工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29.59万元。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57.49万元;较上年增加39.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16.69万元; 较上年减少156.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预算精细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本性支出本年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剔除单列;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2.41万元;较上年增加2.4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精细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本年从商品服务支出中单列。
资本性支出(310)53万元;较上年增加5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精细化,资本性支出本年从商品服务支出中单列。
(2)咸阳市煤炭工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29.59万元。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20.1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8.4万元;机关
资本性支出(一)(503)53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495.6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509)2.41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73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原因人员与经费标准与上年相同。其中:公务接待费1.78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原因人员与经费标准与上年相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原因2019年车辆保有量与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原因本单位不涉及。会议费1.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原因经费标准与上年相同。培训费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0万元。原因上年培训费未从项目中单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3万元,其中煤炭工业局17.93万元,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6.08万元,监控中心1.22万元,与2018年度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业务工作等与上年基本相同。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53万元,全部为货物类预算,其中:局机关项目支出安排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专用设备购置3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煤炭法:是为了我国煤炭行业发展规范化、法制化,完善我国煤炭法律法规体系,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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