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及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配合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拟订市级机关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及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科级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
5、审核县级党委、政府机构设置;拟订县乡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批规范县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
6、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立、调整,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及经费管理形式;审批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领导职数等事项;指导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批县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事业编制总额调整。
7、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政府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参与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8、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拟订我市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9、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控编通知单、党政群机关节编奖励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控制机构编制膨胀,控制人员盲目增长。
10、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上报省编办。
11、负责联系省上垂直管理部门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正县级,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设秘书科、市直机关编制科、市直事业编制科、县镇编制科、体制改革科、监督检查科(市委编委督查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等7个内设机构。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领导下,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切实抓好以下6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市县党政群机构改革。严格按照省委批复的《咸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县级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市、县党政群机构的职能调整划转、机构整合优化、人员编制核定,按期完成机构职责、人员编制转隶以及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工作,确保今年3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再梳理取消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办结事项覆盖面,全面公布我市保留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强化清单管理,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结合党政群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适时推进条件成熟经营类事业单位撤并、转企改制。依据市级党政部门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全面完成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转隶。修订完善市直事业单位职责,完成其“八定”规范工作。不断调整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配备,为全市社会事业和民生重点领域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四是深化完善基层管理体制。督促指导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镇办机构设置,扩大服务管理权限,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推进镇政府职能转变。督促指导彬州市切实抓好新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在扩大事权范围、优化组织结构、调整财政体制、创新社会管理上取得成效。
五是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结合党政群机构改革,科学优化和配置市县党政部门及市级部门内设机构编制资源。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思路和办法,整合优化机构,盘活编制存量,强化动态调控,力争使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发挥最大效用。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市县党政群机构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专项督查,确保改革落实到位。
六是统筹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和精准扶贫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办的工作、服务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9年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19人、工勤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2.72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7.15万元,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297.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15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29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2.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与2018相比, 支出预算减少了9.36万元,主要为行政运行经费和项目支出的减少,主要因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而压缩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297.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15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29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2.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与2018相比, 支出预算减少了9.36万元,主要因为节约行政运行经费和压缩项目支出而减少。专项业务经费比去年减少7万元,其中,机构编制管理与改革工作43万元,干部教育培训项目预算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5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与2018相比, 支出预算减少了9.36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减少7万元,主要是因为节约行政运行经费和压缩专项业务经费而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3601)182.12万元,较上年减少24.39万元。原因是上年度行政运行支出中含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本年度行政单位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两个科目均单独设置。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602)63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原因是压缩专项业务经费而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7.59万元,较上年减少2.41万元,原因是预算严格按照上年底工资基数精准测算。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0.28万元,为2019年度新增单列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8.33万元,为2019年度新增单列科目。
(6)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15.83万元,为2019年度新增单列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7.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202.8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4.05万元,较上年减少9.86万元,减少原因:一是节约行政运行经费,二是较上年压缩专项业务经费7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15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02.8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4.05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法。与2018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章制度,严控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会议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因为上年会议费预算额度仅为1万元,起点较低;二是因为2019年是市县党政机构改革的完成之年,除了全市机构改革大会和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等大型会议之外,各类机构改革任务相关的协调会、调研会较多,会议费开支较大。培训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为2019年计划举办市县两级编办及市级相关部门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以及组织编办系统干部赴发达地区调研学习,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系统及相关部门干部机构编制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05万元,比上年经费支出预算减少2.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7万元,含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2万元,印刷费1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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