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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19-03-25 10:26:20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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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9-0168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3-25 10:26:20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行政全额拨款单位,分秘书科、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综合与信息化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肉制品和工业加工食品监管科、乳制品和饮品监管科、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和监察室13个科室,下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3个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原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整合至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部门机构调整正在进行,原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县市区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送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标准。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等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五)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的广告。

(八)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县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一)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由于机构改革,本部门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在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统一反映。

(一)加强综合协调落实党政同责发挥食安办“抓手”作用,督促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咸阳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推动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行政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政令畅通、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促进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示范创建提升工作水平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高效、有序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强化监管防范安全风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等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提升监管能力打好工作基础加快专业监管队伍和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提高稽查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抽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推动全员行政执法培训。

(五)加强稽查执法严打违法犯罪严格“四小”监管,重点打击食品生产黑作坊、黑窝点,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强案件督办和稽查考核,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部门联动,做好行刑衔接,严格落实食品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处罚到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宣传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优化对监管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知晓率和获得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原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全额预算管理行政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根据改革方案下属单位整体整合。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整体整合

2

咸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副县级参公管理)

整体整合

3

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县级事业)

整体整合

4

咸阳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正科级事业)

整体整合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9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参公人员编制28人,事业编制162人;实有人员214人,其中行政48人、参公28人,事业13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0人。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全部划转。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1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7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总收入预算2578.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22.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预算收入整体压缩,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 2019年总支出预算2578.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222.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预算支出整体压缩,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78.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222.0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经费预算压缩,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78.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222.0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压缩,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78.73万元,较上年减少222.0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经费压缩。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78.7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65.77万元,较上年减少8.33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083.47万元,较上年增加2083.47万元,原因是由于预算口径变化。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77.88万元,较上年减少2244.42万元,原因是由于预算口径变化和经费压缩。

  4)住房保障支出(221)151.61万元,较上年减少52.76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2578.73万元(基本支出2135.33万元,项目支出44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1953.74万元,较上年减少149.91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减少经费压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61万元,较上年减少8.48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减少经费压缩,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21.18万元(主要是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以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监管、抽样检验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支出),较上年减少66.2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减少经费压缩。资本性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因为工作需要购置办公设备。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8.73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99.4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1.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2370.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2.61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支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支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9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3.81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因为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因为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71.8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控制公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费用。培训费20.9万元,较上年增加2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变更,往年预算未明细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增加。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费114.23万元,较上年减少83.3万元,主要是经费压缩人员变动造成。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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