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意见,拟定有关老龄工作法规和实施办法。
(二)协调各单位对老年人各项待遇的落实,开展调查研究和老龄科学理论研究,收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重大活动,调查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的依据。
(四)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办法》及《市政府26号令》的执法工作。
(五)负责指导市老年基金会、老年学会、老年诗词画研究会等老年社团的工作。
(六)承办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根据咸编办发【2019】15文件要求,将是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建制转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全市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老龄工作方针和“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总要求,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依据,精心实施“三大”工程,努力实现“四化”目标,即:以推动养老工作为目标,大力实施老年优待政策的利民工程;以创新各项敬老政策服务模式为突破口,全面实施高龄补贴发放和老年优待证办理的便民工程,打通为老服务最后一公里;以唱响“孝老”文化建设为主旋律,着力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模范表彰等为老服务活动的惠民工程。努力实现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制度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规范化、老龄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推动我市老龄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一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咸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根据咸编办发【2019】15文件要求,将咸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建制转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示例: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价值共计45.5万元,主要为房办公家具及办公室设备。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0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本年收入总计15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1.18万元,增幅7.7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及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总计15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5.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1.18万元,增幅7.7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及人员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122.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万元。比上年增加14.78万元,增幅13.7%。主要是社保费缴费改革,移交税务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原由财政代扣代缴的社保缴费,预算至我单位。
(2)项目支出32.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6万元,减幅10%,主要原因为按照中省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单位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本年收入总计15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1.18万元,增幅7.7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及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总计15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5.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1.18万元,增幅7.7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及人员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122.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万元。比上年增加14.78万元,增幅13.7%。主要是社保费缴费改革,移交税务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原由财政代扣代缴的社保缴费,预算至我单位。
(2)项目支出32.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6万元,减幅10%,主要原因为按照中省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单位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5.04万元,较上年增加1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04万元,其中: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127.22万元,较上增加4.26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4.45万元,原因为社保缴费移交税务部门,原由财政代扣代缴医保费,预算至我单位。
(3)住房保障支出(221)8.46万元,较上年增加0.56万元,原因为规范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原直接预算至工资里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调整至相应科目。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14.76万元,较上年增加1.76万元,原因为我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变动导致。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0.15万元,较上年增长0.15万元,原因为社保缴费移交税务部门,原由财政代扣代缴工伤保险费,预算至我单位。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0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08.65万元,较上年增加14.85万元,原因为将社保缴费等资金预算,2019年预算至我单位。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6.39万元,较上年减少3.97万元,原因为按照中省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1%。含公用经费4.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36万元,减幅70.1%,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编制口径变化,2019年预算不再将车补纳入公用经费,另一方面为压缩一般性支出,压缩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32.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6万元,减幅10%,主要原因为按照中省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单位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04万元,比上年增加11.18万元,减幅9.23%。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工资福利与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08.6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6.39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98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一般公务活动较上年基本相同,另外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2018年和2019年均为安排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严控因公出国(境),我单位近年均没有此项安排;
公务接待费费0.98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保证单位运行;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2018年和2019年均为安排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未安排公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保持一致,2018年和2019年均为安排此项支出,主要是因为单位公车改革,车辆上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另外,会议费1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业务无大的变化,所以与上年持平;
培训费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加原因是上年度未将会议费预算从项目预算中单列。
本单位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99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省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单位专项业务费1%.
本单位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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