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永寿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永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属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受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审判监督案件;
(三)负责执行本院一审和市中院终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决定书;
(四)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五)负责办理法规修订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解答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八)检查和监督本院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九)负责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办理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共有内设机构8个:即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立案庭、法警大队、办公室、审监庭、设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下辖常宁、仪丼两个基层人民法庭。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永寿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会议精神,围绕中心工作,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开创永寿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法院工作的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审判、推动工作,确保把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永寿法院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是狠抓执法办案。上线审判法律支持系统,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推进智慧法院3.0建设;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开通天眼系统,查控定位被执行人,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本解决执行工作战果;以庭审直播常态化为抓手,实现全部公开审理案件视频直播,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审判管理、落实审判责任、强化审判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集中力量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六反十打”等各项审判重点工作,让公正高效的司法给予群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坚持每季度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扩大“两率一度”的覆盖面,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满意度始终保持在全市前列。对涉及脱贫领域内案件专案专办,加大宣传,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依法惩治经济领域、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妥善审理涉企业合同类纠纷案件,营造合法守信、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团队工作机制,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对纪律作风、案件质效、党建、调研、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进行细化、评估、综合打分,全面科学的量化考核、奖优罚懒,进一步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明确各部门职能责任,进一步提高法院行政和审判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改革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精心筹备完成新一轮50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加强组织培训,确保人民群众参审权利有效实现。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老中青相结合的梯队建设,招录法官助理,充实法院队伍,通过业务技能培训、法官沙龙、优秀法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审判技巧。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编制《规章制度汇编》,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每月三次纪律作风抽查,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坚持“四种形式”常态化运用,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保持清正廉洁本色,不闯“红灯”、不踩“底线”。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永寿县人民法院 (机关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38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31人、工勤编7人、事业干部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
实有人员构成如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5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0.2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合计760.2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0.28万元。
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合计760.2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项目,公共安全支出(204)638.66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59.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44.2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1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55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303)2.58万元;专业项业务支出(302)141.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41.7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预算为760.28万元,较去年减少118.22万元。
减少原因:人员减少4人和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较往年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0.2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0.28万元。
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合计760.2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项目,公共安全支出(204)638.66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 59.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44.2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1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55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303)2.58万元;专业项业务支出(302)141.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41.7万元。
下降原因:人员减少4人和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较往年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760.28万元,较上年下降118.22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760.2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共安全支出(204)638.66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59.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44.2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760.28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1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55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303)2.58万元;专业项业务支出(302)141.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41.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无公务用车(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1.7万元,“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逐年递减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为0,培训费0万元。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用及培训费用的安排。主要原因是:基层人民法院一般为院内干警大会,不存在会议经费支出;培训一般均为业务培训,培训经费由承办方承担,不存在培训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57.36万元,比上年减少34.36万元。
减少原因:人员减少4人和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较往年下降。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水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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