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秘书科、民主党派科、干部与培训科、民族宗教科、经济联络科、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9年机构改革拟于市民族宗教局、市台湾港澳办、市侨办合署办公。市委统战部主要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市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市级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全市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 ,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绩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县市区统一战绩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委统战部部长,负责县市区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绩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咸阳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9、负责开展全市统一战绩宣传工作。
10、完成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统一战线立足新起点、实现新作为的重要一年。全市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着力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建设新机构新格局、展现新气象新作为,突出抓好政治引领,突出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强化实践创新,突出加强自身建设,以钉钉子精神创造性抓好工作落实,为打造全省“三个经济”先行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现新时代追赶超越新作为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研讨交流。引导广大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深刻把握这一科学理论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统一战线法宝地位进行的新诠释、对统战工作基本任务赋予的新内涵、对统一战线基本方略作出的新判断、对统一战线原则方法提出的新要求,自觉把政治与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办法》修订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2、不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机制。始终突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适应统战系统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新任务,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好统战部门在大统战格局中的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发挥民族宗教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等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市级统战团体的引导和联系,探索建立联络员制度。
3、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举办市级统战系统“爱国情、中国梦”诵读会。围绕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活动。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在无党派人士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在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正风守规、五教同行”活动;在非公经济人士中开展“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统战成员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围绕中心大局,助力咸阳“三个经济”先行区建设
4、聚焦“五大方略”贡献统战力量。扎实开展2019年统一战线“践行新思想、共建新咸阳”主题系列活动。积极支持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牢牢把握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持续打好攻坚战的要求,聚焦大力实施项目带动、结构升级、生态优先、民生增惠、党建领航“五大方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广大民营企业与高校党外智力资源展开合作,进一步加强技术革新,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发挥年轻一代企业家联合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作用,以企业家论坛、沙龙等为形式广泛交流探讨经济新常态下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问题,组织党外代表人士观摩市级重大项目建设,营造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支持广大民营企业家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立足自身优势,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助力民生增惠。
5、围绕“三场攻坚战”献计出力。在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自身优势。支持各级工商联及商(协)会组织不断深化“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和捐赠扶贫。引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开展法律援助、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捐资助学等公益事业。在抓好旬邑县与省高教工委联合开展的“同心追赶超越、助力脱贫攻坚高校党外人士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活动的基础上,复制推广其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绿色循环产业。支持工商联对民营企业开展金融政策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牵头协调、扎实推进市级统战系统脱贫攻坚联县包村工作。
6、助推打造全省“三个经济”先行区。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按照“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参政议政模式,围绕打造全省“三个经济”先行区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组织召开相关问题专题民主协商会。积极发挥各级各类商(协)会作用,加强与市域外各级商(协)会的联系交流,召开“咸阳异地商会”助力招商引资工作恳谈会,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鼓励支持我市民营企业积极参加“西洽会”、“丝博会”、“杨凌农高会”等国际性、区域性商业活动,提升民营企业知名度,打造民营经济品牌。积极引导港澳台及海外客商来咸考察投资、交流合作。
(三)、发挥制度效能,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建设
7、持续深化政治协商。协助市委制定出台《2019年度中共咸阳市委同市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计划》,支持民主党派拓展知情参政的渠道和载体,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成果反馈和运用机制,提高民主协商质量,推进专题民主协商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好市级民主党派与政府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工作机制作用。加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民主协商能力建设。
8、积极开展民主监督。继续推进《条例》明确的10种民主监督形式有效落实。健全完善民主监督组织协调、知情反馈等环节的制度机制。支持市级民主党派通过视察调研、提案督办等多种形式,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开展民主监督。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探索专题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9、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进行民主党派集中研判,指导各民主党派在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述职、民主评议以及各项议事决策制度方面取得突破。认真落实中央《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年)》,建立民主党派代表人物数据库。协助市委筹备开好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座谈会。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三个纪要”的要求,稳步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四)、围绕“两个健康”,助推我市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
10、健全完善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工作机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做好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围绕争创“零投诉”营商环境,建立“单月走访、双月恳谈”制度,及时解决非公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问题。在非公经济领域开展“五引领、五争当”活动。毫不动摇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充分利用工商联、年轻一代企业家联合会等平台,通过会议、讲座、沙龙等形式,促进企业信息共享、资源互通、抱团共赢。引导民营企业主动“走出去”,赴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开拓眼界、启迪思维。
11、着力加强商(协)会组织建设。发挥工商联的指导、引导和服务作用,推动做好工商联和所属商会改革,促进工商联和各类商(协)会组织健康运转。支持各级工商联(商会)加强班子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商会建设,适时指导建立异地商会。巩固“五好”工商联创建成果,着力抓好“四好”商会创建工作,支持成立咸阳市建筑装饰设计师协会等商(协)会组织。协助组织部门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在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协助建立党组织。
12、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和政商交往的务实举措,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强对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加强民营企业家警示教育,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赴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
(五)、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和顺稳定大局
13、做好民族领域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一家亲活动。加强与新疆驻陕工作队联系,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有关工作,特别是涉疆涉藏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与驻咸高校的工作协调联动,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团结促进会相关工作。
14、着力抓好宗教领域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五进” 活动,做到全覆盖。建立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积极发现培养宗教后备人才。
15、加强民间信仰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咸阳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全面排查、规范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做好登记颁证等相关工作。
16、抓好各项制度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宗教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民族宗教工作风险评估制度》《宗教工作月必访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协助组织部门抓好宗教任务较重的的镇、村基层组织党建工作。
(六)、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水平
17、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制定《2019—2022年全市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举办党外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使社院工作尽快纳入正轨,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建立市级党外干部挂职锻炼实践基地。积极与组织部门加强对接,着力推进党外干部培训、交流、挂职、使用等工作。
18、提升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水平。建立健全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协作配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总量增长、结构优化、能力提升等方面工作。制定下发我市民主党派人士队伍建设《2019—2022年规划》和无党派人士建设规划,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归国留学人员等领域发现党外代表人士,切实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完善优秀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实行动态、梯次管理。
19、健全党外代表人士联系机制。坚持市委常委及市县两级统战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坚持完善市级民主党派双月座谈制度,强化各党派之间的横向交流。继续发挥同心驿站—咸阳党外人士之家的阵地作用,使其成为党外代表人士思想交流的平台、文化活动的阵地、联谊交友的场所。
(七)、突出重点领域,抓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20、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建立党外知识分子列名联系制度。持续做好“同心追赶超越、助力脱贫攻坚”全省高校党外人士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以创建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推广城市为契机,制定我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施方案,规划一批重点区域、打造一批标志性平台、培育一批特色性组织、孵化一批示范性项目、建立一支代表人士队伍。建立网络代表人士数据库,积极打造新媒体负责人、党外网络评论员和网络宣传员骨干队伍。
21、加强留学归国人员联系工作。开展留学归国人员调查摸底和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培训。依托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建立留学归国人员代表人士列名联系制度。
(八)、强化交流交往,深度拓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22、积极做好港澳台工作。以港澳爱国社团、台湾统派社团和海外统促会组织为平台,深化交流交往、拓宽工作局面。加强与港澳台有代表性、有影响力重点人物的联系,引导他们在增强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上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赴台团体有关审批组织工作。推动咸台交流合作,赴台开展招商引资等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台湾同胞在咸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做好黄埔同学会有关工作。
23、认真做好侨务工作。在全市侨界开展“五落实、五提升”活动。积极开展海外联谊,宣传咸阳、推介项目、吸引投资。主动加强与海外友好社团的联系,建立咸阳籍海外代表人士队伍信息库,做好代表性人士工作。
(九)、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切实加强统战宣传工作
24、抓好统战各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树立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加强统战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强化正面引导,做好风险防范处置,确保可管可控。
25、深化提升“同心”统战品牌。整合咸阳“智慧统战”工作平台,有效发挥咸阳统战官方微信作用。加强统战工作网络队伍建设,促进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继续办好《咸阳统一战线》杂志,咸阳电视台、咸阳广播电台“同心大舞台”栏目,精心办好同心大讲堂。强化信息报送,举办信息宣传培训班,进一步做好统战信息宣传工作。
(十)、狠抓统战部门自身建设,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26、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领域党的建设。以党建质量提升年为抓手,推动统战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要求》,落实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从严管理考核评价干部。协助市委组织部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27、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新时代统战干部能力建设具体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统战干部队伍。抓好理论调研、实践创新,大兴调研之风、落实之风。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学习强国”为平台,加强统战干部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打造学习型统战机关。
28、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强化责任抓落实、积极主动抓落实、注重创新抓落实、立足细节抓落实,以创造性的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加大对各县市区和市级统战成员单位工作的指导,加强督导考核。对统战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任务落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咸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即中共咸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机关),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中共咸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严格执行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其中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按定员定额标准,按机构运转日常需求测算填报。项目支出依据2019年度开展专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按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按轻重缓急,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预算。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市委统战部编制科室6个,分别是:秘书科、民主党派科、干部与培训科、民族宗教科、经济联络科、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单位人员行政编制21人,现有人员21人,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333.29万元。较上年347.11万元减少1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津贴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33.29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18年相比减少13.82万元,减幅4.1%,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工资、津贴有所减少。
2、2019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333.29万元,较上年减少13.82万元,减幅4.1%,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津贴有所减少。
基本支出282.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6万元。项目支出94.50万元,比去年减少5.5万元,原因是市财政统一压缩预算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333.29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3.82万元,减幅4.1%,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津贴有所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共计支出333.2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预算科目(208)下支出26.99万元,较上年增加0.89万元,增加原因是工资调整;行政运行科目(2013401)下支出188.13万元,较上年增加2.39万元,工资普调及预算科目调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402)支出94.5万元,较上年减少40.77万元,减少原因是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预算减少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共计支出333.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301)支出197.28万元,较上年减少14.18万元,原因是工资普调及预算科目变动;商品和服务(302)支出31.25万元,较上年增加14.26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及科目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支出10.26万元,较上年减少8.4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及离休人员工资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单位业务工作及公务活动等较上年基本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与上年相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单位使用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基本与上年度维护次数相同;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中省统战部门、民主党派、民族宗教、民营经济、新的社会阶层、港澳台海外等接待任务没有变化。
会议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召开的民主党派、民族、宗教、对台、侨务、新的社会阶层、港澳台海外等会议增加;培训费预算33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主要是机构后职能增加,根据培训计划,将举办民主党派、无党派、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民族、宗教、侨界和基层统战干部等专题培训班,培训范围、培训次数和培训人数都有较大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25万元,较上年减少0.84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离退休公务费等调减。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商品与服务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港澳台侨及海外人士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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