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其它政策的规定;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保值等工作。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四)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管理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的住房公积金工作。
(六)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本单位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秘书科、计划财务科、资金归集科、信贷管理科、信息技术科、运行监管科。本单位下设秦都、渭城、兴平、武功、乾县、礼泉、三原、泾阳、长武、永寿、淳化、彬州、旬邑等13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科级建制,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机构。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狠抓归集扩面,做大公积金缴存总量。力争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1亿元以上。强化《条例》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与监察、地税、工商、法院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挤占挪用、应建未建、自建自管的单位,采取发送整改通知、行政处罚等方式促其建立;对逾期仍不建立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和程序,降低门槛,放宽条件,提高额度,优化流程,提升效率,方便职工办事;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强化项目贷款安全管理,有效支持市级保障房建设,造福咸阳人民,服务咸阳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建立完善个人贷款回收责任制,强化贷款回收,严控贷款风险,维护职工权益。
3、规范提取使用,不断提升群众服务满意度。进一步简化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不断改善办事环境;实行提取资金转账支付,增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业务办理的便捷性;探索调整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对缴存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子女上学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4、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使用运作,力争实现增值收益1亿元以上。
5、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办好住房公积金网站,提高政策普及率,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收支两条线。财政预算仅负担人员工资等福利费用。人员工资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18年底人员编制105人,均为参公管理人员;实有人员97人,参公管理人员97人,其中市中心机关34人,县市区管理部63人,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价值2271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及其他有727件共有73万元;通用设备有776件共739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78万元;无形资产有8项共467万元;专用设备有5个共13万元。2019年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车辆及设备数为0。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3.18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每年预算仅为在编人员工资,无其他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总体收支预算为973.18万元,较上年减少2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从而产生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973.18万元,较上年减少2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从而产生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973.18万元,较上年减少2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从而产生变动。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支出预算973.18万元,较上年减少26.82万元,2019年,我单位人员经费支出预算937.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预算0,项目支出预算为0。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18万元,其中:
(1)(212)城乡社区支出742.57万元;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2.57万元
(2)(221)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70.1万元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3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6.93万元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5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36万元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万元
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18万元,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901.88万元,较上年减少159.3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减所带来的变动。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1.3万元,较上年减少11.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减所带来的变动。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18万元,其中:
1)(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01.88万元;
2)(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1.3万元;
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0.3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12.3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70.7万元,因为在2018年之前本部门财政预算仅负担人员工资,无“三公”经费预算,无法与上一年进行比较。
(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是财政保障工资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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