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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19-03-25 10:20:40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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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9-0133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3-25 10:20:40 有效性
主题词 旬邑县 人民法院

 

旬邑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证社会政治稳定,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3、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依法调整生产和流通领域内的经济关系,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4.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5、负责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依当事人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依行政机关的申请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6、负责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

7、负责管理经费和物质装备工作。

8、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等问题进行研究汇集,并向有关机关提出立法建议。

9、负责全员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10、协助县委管理和考核副院长、科长、庭长(主任),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审判员。

11、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

12、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基层法庭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办理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承办其他应由旬邑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旬邑县人民法院属司法审判机构,现有办公室、政工科、执行局、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11个内设部门及纪检组(监察室),下设土桥、职田、太村、张洪、马栏、底庙6个基层人民法庭。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旬邑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服务旬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持法院先进性,全面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为民,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扫黑除恶”、“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为建设平安旬邑、法治旬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旬邑县人民法院属司法审判机构,现有办公室、政工科、执行局、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11个内设部门及纪检组(监察室),下设土桥、职田、太村、张洪、马栏、底庙6个基层人民法庭。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于省级一级预决算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政法编制63人、机关工勤编制14人;实有人员72人,其中行政58人、机关工勤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总体收入1310.67万元,2018年部门总体收入1032.8万元,较上年增加2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资、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增加了聘任制书记员经费。

2019年部门总体支出1310.67万元,2018年部门总体支出1032.8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77.8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聘任制书记员的经费,还有人员工资、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0.67万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2.8万元,较上年增加2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资、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今年增加了聘任制书记员经费。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10.67万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32.8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77.8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聘任制书记员的经费,还有人员工资、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0.67万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2.8万元,较上年增加2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资、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今年增加了聘任制书记员经费。

2019年部门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10.67万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2.8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77.8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了聘任制书记员的经费,还有人员增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131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93.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85万元,专项业务费265.9万元。

(1) 行政运行(2040501)106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1.59万元,公用经费50.85万元,专项业务费219万元。

(2) 案件审判(2040504)专项业务经费5万元。

(3) 两庭建设(2040506)专项业务费36万元。

(4)其他法院支出(2040599)专项业务支出5.9万元.

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人员经费102.02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人员经费1.02万元。

7)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人员经费30.78万元。

(8)住房公积金(2210201)人员经费68.51万元。

2019年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与2018年相比,在支出分类上做了大的调整,无法实行明细比较,只有总额比对。总体比上年增加289.55万元,上升28%。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了聘任制书记员的经费,还有人员增资,增加了专项业务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131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93.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8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26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942.38万元,较去年增加11%,单位人员增资、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32.29万元,较去年增加91%,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增加了劳务费(聘任制书记员经费)和人员车补。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36万元,主要是非税返还,用于偿还基建债务。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0.67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42.3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84.8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3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47.4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8万元,较上年减少13.42万元,较下年下降83.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8年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费2.58万元,较上年减少4.42万元,较去年下降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较上年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用车支出在专项业务经费里面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去年也是0万元。今年会议费0万元,去年会议费是5.53万元,较去年下降100%,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未安排会议费。今年培训费4.3万元,去年培训费17.36万元,较去年下降75%,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培训次数。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0.85万元,比去年减少56%.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标准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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