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淳办发(2002)12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淳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案件。2、受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审判监督案件。3、负责执行本院一审和市中院终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决定书。4、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对法律法规修订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6、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解答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8、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9、负责本院司法警察工作。10、办理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本院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法警大队、审管办、审监庭、纪检监察室、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方里人民法庭、马家人民法庭、执行局、执行二庭。)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县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建强队伍、依法履职、聚焦主业、服务大局、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为高质量推进“三强一名”县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2、认真依法履行职责。3、继续深化司法改革。4、加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5、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6、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淳化县人民法院(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为财政集中支付,独立核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淳化县人民法院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45人。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无车辆购置,2019年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6.46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淳化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收入合计816.46万元,比2018年增加31.62万元,增加原因为聘用书记员劳务费增加104万元。
2019年淳化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支出816.46万元,比2018年增加31.62万元,增加原因为聘用书记员劳务费增加10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淳化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46万元,比2018年增加31.62万元,增加原因为聘用书记员劳务费增加104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816.46万元,比2018年增加31.62万元,增加原因为聘用书记员劳务费增加1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6.46万元,比2018年增加31.62万元,增加原因为聘用书记员劳务费增加104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816.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405)633.14万元。公共经费支出(20405)34.32万元,比2018年下降43.18万元,减少55.72%,减少原因为人员经费的预算更加的合理;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40501)149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139.73万元,增幅1507.34%。主要是招聘了13名书记员,劳务费用增加。
(1)公共安全支出(204)预算816.46万元(法院支出816.46万元),比2018年增加31.62万元,增幅4.03%,增加原因为聘用书记员劳务费增加104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221)39.66万元,全部为人员支出,比2018年减少4.34万元。减少9.86%,减少原因为人员经费的预算更加的合理。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01)599.90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原因为人员增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16.56万元,比2018年增加97.65万元,增幅82.12%,增加原因为聘用13名书记员,劳务费支出104万元,造成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4、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淳化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7.20万元,公务接待费3.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接待费3.2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为近两年上级调研及各种专项检查比较多,我院尽量保持不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上年减少8.5万元,比上年减少37%,减少原因是进一步压缩车辆出车率,加强管理,科学管理。因公出国费用保持零增长。我院“三公”经费比2018年减少17.20万元,减少50%,减少原因为我院严格管理,确保不增长,力增减少支出。
我院2019年预算无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4.32万元,比上年减少43.18万元,减少原因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继续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专项经费:所谓专项经费,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
3、人员经费:是指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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