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咸阳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实现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中共咸阳市委、市政府和民盟陕西省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三)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参与全市大政方针和市级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全市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发挥界别优势,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界代表人士的情况,了解和反映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界代表人士,组织他们参加民盟的各项活动,引导其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
(五)加强自身建设。按照积极、慎重、有计划的原则,搞好组织发展工作;规范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提高机关干部及广大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民主、高效的领导体制。
(六)反映盟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调动他们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
(七)完成中共咸阳市委统战部和民盟陕西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综合科。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民盟十二大、民盟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咸阳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充分发扬民盟爱国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在改革开放中体现出的开拓创新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聚焦“四大攻坚战”,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扎实推进自身建设,为推进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咸阳市委员会(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人员4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应为7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71.61万元。较上年增加7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71.61万元。较上年增加7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1.61万元。较上年增加7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012801)支出6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38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13.5万元),较上年增加6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01)支出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3.3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2.69万元,较上年增加42.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6万元,较上年增加2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支出8.32万元,较上年增加8.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2.6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支出8.32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会议费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培训费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3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3.38万元,要原因是本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主要原因是单位从咸阳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科分离,本年独立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商品与服务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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