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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19-03-25 10:22:42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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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9-0127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3-25 10:22:42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组织实施。

2、完善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政策措施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4、健全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措施并监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政府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监督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述控告、职位聘任工作;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办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方面有关事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监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考核、培训、奖惩、申诉工作;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机制;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培养工作。

8、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落实国(境)外专家来咸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服务留学回国人员来咸创业;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引智培训工作。

9、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任务;负责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健全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及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依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106号)精神,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17个,包括秘书科、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公务员综合管理科、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和生育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信息化科和咸阳市外国专家局。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市人社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坚决服从服务全市机构改革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做好职能和人员划转、社会保险移交等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二)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始终把促进就业创业放在人社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和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全力以赴抓实抓好,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鼓励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抓好就业扶贫工作。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出发,持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失业、工伤保险工作,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四)加强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以落实中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为契机,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全力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活力。积极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五)持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以缩小工资收入差距为目标,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六)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为统领,扎实做好劳动关系领域各项工作。继续突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七)巩固“四场攻坚战”成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大力加强数字人社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流程,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实施人社扶贫六项工程。加大环保队伍建设力度,助力全市铁腕治霾取得新进展。持续推动人社系统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进一步巩固“创文”成果,全力推动人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八)切实加强人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以落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为抓手,突出干部队伍学习教育,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务实的人社干部队伍,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

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

咸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处

4

咸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

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6

咸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7

咸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8

咸阳市中心劳动力市场

9

咸阳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10

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

11

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12

咸阳市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中心

13

咸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工学校指导中心)

14

咸阳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15

咸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3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171人;实有人员236人,其中行政72人(含工勤9人)、事业16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2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9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8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1.97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收入预算为3551.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11.88万元,减少0.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要求压减2019年预算。

2019支出预算为3551.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1.88万元,减少0.33%,减少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551.97万元,较上年减少11.88万元,减少0.33%,减少原因同上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1.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3279.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9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17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1.97万元,较上年减少11.88万元,减少0.33%,减少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1.97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2726.13万元,较上减少285.48万元,减少9.48%,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要求压减2019年预算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17.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8.32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70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313.74万元,较上减少28.83万元,减少8.4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3.74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20809)236.0万元,较上年增长236.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1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中:专项业务费支出236.0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3.69万元,较上年增长3.6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改革,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9万元。

(5)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3.01万元,较上年增长93.0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改革,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3.01万元。

(6)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179.4万元,较上年减少30.27万元,减少14.44%,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方式改革。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9.4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 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1.9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450.34万元,较上减少25.74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方式改革。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09.67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140.6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067.15万元,较上增长48.26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新增1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8.32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793.6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32.48万元,较上减少36.4万元,减少52.8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2.0万元,较上年增长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资产购置计划。

(2)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1.9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1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75.7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85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3.76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599.96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2.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支出2.0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48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56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334.3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48万元。

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2.24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工作任务不断增加的同时,厉行节约,保证“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及2019年严控因公出国(境)活动,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3.94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二级预算单位信息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1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及2019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确保经费不超支。

2、2019年会议费预算21.0万元,较上年增长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统计口径变化,将专项业务费中安排的会议费计入会议费预算。

3、2019年培训费预算59.2万元,较上年增长5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培训费未列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32万元,较上年减少180.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统计口径变化,将其他交通费用计入人员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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