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咸阳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咸阳市大数据管理局)为市委、市政府管理的主管推进全市大数据发展、新型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机构。经市编委会研究,加挂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
(一)咸阳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省大数据发展、新型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网络安全、新型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信息化重大事项。
2、负责处理全市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大数据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交流合作。
4、负责全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相关业务和信息网络行业资本准入、安全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类智能卡的应用实施和推广,协调推广基于电子支付、网上金融和银行卡的各类信息化应用和安全防护,促进互联网新技术、新服务、新业态、新产业的发展。
5、培育、发展和管理互联网社会组织,加强网站党的建设,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开展网上统战工作。依法指导和管理本市及落地网站,组织开展网络“扫黄打非”等专项活动,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6、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指导信用服务行业,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
7、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各部门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设立公开查阅点。
8、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宽带城市、无线城市建设;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9、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各部门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设立公开查阅点。
10、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全市互联网情报信息收集和网络舆情采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做好全市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市委宣传部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和宣传阵地安全。
11、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宣传,并做好针对各类人群的智慧城市和信息化知识普及和培训工作。指导、检查和考核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12、负责网络经济和互联网+推进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大数据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信息共享工作的组织 领导,协调解决与政府信息共享有关的重大问题;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
3、组织全市制定大数据收集、整理、发布、维护、更新等标准规范;
4、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服务中心和信息共享机制;
5、对共享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共享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6、统筹协调信息资源的安全管理,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情况:
1、秘书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落实督办;承担文电、会务、值班、机要、档案、督查和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交流、接待、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全市网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发展规划与法规科:
承担网络安全、信息化、智慧社会、电子政务、大数据发展等工作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起草和督促实施,负责重点项目的技术评审、立项、管理;负责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政策调研、重要文件拟定和重要文稿起草;协调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系统智库建设;协调推进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负责网络综合执法活动的统筹协调,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3、网络新闻信息与理论传播科:
承担网上理论宣传引导和网上对外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内重点新闻网站规划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支持互联网新媒体应用创新发展;负责网站转载新闻稿源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网络新闻发布工作;承担移动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移动终端媒体管理;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络媒体;负责政府工作网上宣传的协调联络和新媒体工作。
4、网络社会工作与网络舆情科:
协调处置全市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与有关应急工作,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推进全市网络舆情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全市网络舆情工作;承担具有新闻舆论、社会动员、网络舆情相关的日常监管和网络案件执法工作;推进互联网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引导和规范网络社群发展,团结引导网络人士;指导推进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网络公益、网络诚信等建设;负责落实上级网络评论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评论引导,指导推动全市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
5、网络安全协调和网络运行保障科:
统筹协调全市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党政军部门、重点行业、重点网站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事件;负责指导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做好互联网地址分配、接入以及网络行为主体身份信息核对等基础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及全市互联网安全运行的重大工程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安全论证、测评、验收等工作;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外网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咸阳节点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IPV6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推广工作。
6、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资源管理科:
协调信息化、大数据、电子政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和运用,推进智慧社会建设;统筹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公共数据信息资源的采集、共享、开放、利用,负责政府数据资源登记、分类定级、交换共享、安全监管。
7、数字经济与大数据产业科:
指导全市数字经济、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承担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拟定扶持政策体系并督促实施;推动建立健全网信行业投融资支持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全市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协调推进网信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和试点示范工作;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培育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8、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服务科: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电子政务技术应用服务,负责全市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运维和技术保障工作,推进各级政务服务热线的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承担网络安全、信息化推广、智慧社会、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大数据、信用等相关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培训工作。
9、信用管理与服务科:
承担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全市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负责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数据统计和开发应用技术工作;建设、运行和维护咸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咸阳)网站,指导县级平台建设;负责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信用修复、信用报告和“双公示”工作,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管理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指导、监督第三方信用评价等服务活动;承担政府诚信评价工作;规划指导相关机构在市内开展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组织开展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监管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政务服务。加快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及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推进“一号一窗一网”深入实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拓展“一格通”在治污降霾、精准扶贫、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应用;拓展OA协同办公系统应用范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惠民应用。将智慧乡村(社区)信息惠民工作站建设与智慧养老试点工作紧密结合,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网上办事、健康体检、金融服务等功能,拓展“一号通”社会服务功能,丰富“一点通”信息咨询内容,加快“一卡通”应用领域覆盖,提升群众信息化获得感、参与感和幸福感。
3、信息经济。对接省大数据集团公司,建设全市软件产业孵化园,鼓励年轻人在咸阳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创新,深化与华为集团、北京亚信、未来国际等国内外知名公司的合作,带动咸阳大数据产业和信息经济发展。
4、智慧出行。完善智慧出行公交电子站牌建设及移动端公交停车、路况查询等应用,完成全市公交车定位设备升级改造,开展交通大数据分析,为交通引导、缓堵保畅提供数据支撑。
5、智慧医疗。深入推广医疗机构间区域性业务协同,开展家庭医疗签约服务,扩展移动端便民服务应用,利用智慧医疗数据平台,发挥医疗主管部门监管作用。
6、大数据融合。完成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改造,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以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气象、智慧税务等大数据为突破口,加大部门间数据融合碰撞,开展相关特色应用服务,促进业务协同。
7、网络安全。加强全市电子政务内外网、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各部门网站的安全接入、安全防护、安全监测和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节点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8、政务公开。按照中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市政务公开评估,发布评测报告,做好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政民互动等工作,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力争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9、网媒建设。进一步落实网站监管及主办责任,加大不合格网站关停力度,建设市、县两级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系统,完成在外托管网站迁移。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内容保障,加大自采自编信息力度,及时发布有关内容,传递咸阳网络正能量。
10、信用建设。全面落实省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事项和全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建设全市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红黑榜”发布等工作,不断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
11、人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远程培训、网上视频等多种形式,重点抓好“五个培训”,即政务公开培训、社会征信培训、协同办公培训、网络安全培训、网站管理培训,全面提升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和全民信息化意识。
12、机关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党的建设、班子建设、机关建设、廉政建设和团队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坚持和完善财务、项目、人事管理全流程、全明细、全方位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三项机制”,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新时期新型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新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属正县级建制,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行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独立核算。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9年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参公编制28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33人,其中参公26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87.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3187.6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839.62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医疗项目切块资金纳入大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187.65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18年相比增加2839.62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医疗项目切块资金纳入大预算。
2、2019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3187.65万元,较上年增加2839.62万元。基本支出342.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8万元。项目支出2845万元比上年增加283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型智慧城市二期建设项目2000万元及新型智慧医疗建设切块资金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3187.65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18年相比增加2839.62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医疗项目切块资金纳入大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87.6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2)(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拨款支出342.6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一般预算拨款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拨款(2010350)支出45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一般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0%。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301)支出303.92元,较上年增加58.92万元,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其中: 基本工资(30101)133.73万元,津贴补贴(30102)9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0108)缴费40.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0)缴费12.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30112)缴费0.66住房公积金(30113)2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0.38万;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883.35万元,较上年增加2847.36万元,原因是增加原因是2019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医疗项目切块资金纳入大预算,其中:公用经费(302)支出38.35万元,项目支出(20103)2845万元。其中:办公费(30201)17.41万元,咨询费(30203)6万元,水费(30205)1万元,电费(30206)3.28万元,邮电费(30207)2万元,物业管理费(30209)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0213)0万元,差旅费(30211)4.05万元,租赁费(30214)2万元,会议费(30215)4万元,培训费(30216)2万元,公务接待费(30217)1万元,劳务费(30226)2万元,委托业务费(30227)2800万元,工会经费(30228)3.9万元,福利费(30229)4.07万元,其他交通费(30239)21.59万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增加原因是2019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医疗项目切块资金纳入大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三公”经费: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会议费预算4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专项业务费中的费用,培训费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用于聘请信息化专家授课提升干部理论水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8.35万元,较上年增加2.36万元,原因是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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