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意见》(陕发〔2016〕23号)规定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任务开展巡察工作,主要承担巡察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等。
2、负责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联络服务、信访处理、情况通报、制度建设等工作。
3、向市委报告有关巡察工作的重要事项,向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传达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4、及时向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转交并督办中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并向省委巡视办、巡视组和市委报告处理情况。
5、对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参与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协助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省委巡视办、巡视组移交办理的巡视事项,根据市委意见制定办理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加强督促办理,并向省委巡视办汇报办理情况。
7、加强与省委巡视办工作联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做好巡察工作文书建档、保管和使用工作,开展巡察工作调研。
8、承办省委巡视办、巡视组以及市委、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将持续扎实开展巡察工作,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巡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被巡察单位党内的政治生活状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重点检查内容,进一步开展巡察工作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把巡察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努力实现巡察全覆盖。
1、坚持政治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察工作要求,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 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
2、认真开展巡察。今年,市上至少要开展4轮巡察工作。各县市区上半年要完成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下半年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对管理的党组织巡察的全覆盖。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
3、抓好整改落实。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认真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敢于直面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咸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现有行政编制8人,实有9人,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由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支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收支135.00万元,总体比去年减少15.00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部门预算调整,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我单位财政拨款的预算收支135.00万元,总体比去年减少15.00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部门预算调整,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00万元。减少15.00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部门预算调整,压减一般性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1102)135.0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0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部门预算调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00万元,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302)135.0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0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部门预算调整。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00万元,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其中: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35.00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了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会议费预算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部门预算科目调整;培训费预算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部门预算科目调整。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3.00万元,其中购买服务采购预算13.00万元,无服务类采购和工程类采购。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出自财预〔2016〕143号、陕财办预〔2016〕141号文件)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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