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9年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1、履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2、负责综合分析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的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3、组织协调全市性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及典型问题的查处工作,对严重不正之风案件会同有关室进行查处;
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没有内设机构。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把纠正“四风”工作抓深做实。
2、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抓好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3、坚持严查案件不动摇。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活动的始终,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和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4、继续做好“两个责任”考核工作。严格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5、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及时解决纠风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市直部门和县区纠风工作顺利开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咸阳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为行政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咸阳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
行政单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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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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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数与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数一致,政府性基金数与总收入中政府性基金数一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到纪委。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1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2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到纪委。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0万元、政府性基 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到纪委。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2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经费压缩。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20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到纪委。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2011102)支出16.2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6.20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到纪委。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2万元,资本性支出(310)3.00万元。较上年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到纪委。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0万元,其中: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3.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3.0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因为业务量和上年基本一致;会议费预算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未将会议费预算支出从项目预算中单列;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到纪委。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共1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2019年本部门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中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编入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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