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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 2019-03-25 15:17:13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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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9-00941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3-25 15:17:13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环境保护局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原咸阳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貫彻执行中、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建立健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监督管理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废气、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3)组织、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参与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湿地环境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国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4)负责协调解决各县市区、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城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核查、督办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6)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提出意见,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性文件;监督环境保护“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措施的落实。
(7)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排污费征收及稽査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地方性辐射安全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单位安全防护和监督管理。
(9)贯彻执行中、省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测工作,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计量认证和考核,编制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承担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引进及对外交流。
(10)监督执行中、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组织市级环境成果鉴定、交流与推广;指导全市清洁生产,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8个: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办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局系统依法行政、应急管理、安全保卫及信访稳定等工作。
    2.人事科
    承担机关党务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保险、职称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各类培训等工作;承办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3.规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申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建设投资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督排污费、环境监测费、罚没收入等各类收费项目的征收、解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承担局系统经费预算与划拨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编报财务统计报表;监督与管理局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和国有资产。
   4、污染防治科
    组织实施水体、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和城乡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组织实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全市水、气环境质量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审校全市排污收费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指导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登记管理、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等工作;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清洁生产工作。

5、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规范性文件;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审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县级编制的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指导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指导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证书单位的日常考核及管理工作;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其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所在地的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6.自然生态保护科
组织拟订并认真落实全市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论证审议自然保护区的改造和建设;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导矿山开采企业污染防护与治理,指导和监督矿区污染防治及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协同资源管理部门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参与生态农业的试点工作及经验推广,承担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法规宣教科
指导监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承办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负责全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承担环境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和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承担系统内“创选评”、文明行业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的宣传、交流和推广工作,推动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8.污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拟订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名称、数量及对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的控制指标;承担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表工作;建立重点污染源减排台账;建立并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责任考核制度;承担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处置安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对核设施运菅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轴(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推行的“两级审批、三级监管”制度,做好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承担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的验收工作;承担全市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对违反辐射防护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大气和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及危险物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环保监测及环保标志的发放和管理

9、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机构调整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く成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9)29号)和省上相关文件精神,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审定,单位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事项如下:
    1、划入原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和行政编制35名、工作人员37人(含工勤人员1人)。
    2、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随职责划转行政编制1名、工作人员1人。

3、划入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职责将市水资源办公室的原市城区水资源管理
办公室整建制划入市环境监察支队,划转事业编制30名、工作人员39人
   4、划入原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
   5、划入原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
   6、原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转隶你局,并按照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调整设
置。
    7、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应市生态环境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市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场保卫战,开展十个攻坚行动,强化八项保障。
   (一)铁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针对减煤,开展清洁取暖攻坚行动。二是针对控车,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三是针对抑尘,开展扬尘管控行动。四是针对治源,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攻坚行动。

(二)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行动。二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三是开展重点流域(渭河、泾河、清河、泔河、漆水河、小黑河、冶峪河、三水河)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四是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三)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重点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四)持续打好青山保卫战。重点开展中部“旱腰带”地区矿山整治与生态修复攻坚行动。

强化八项保障,即: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保障

二是强化资金投入保障。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保障

四是强化督查执法保障。

五是强化指导服务保障。

六是强化宣传教育保障

七是强化改革创新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基层单位预算。

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9个,其中:行政单位14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全额事业单位3个。均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

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划入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1名

2

咸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由市水利局所属的市水资源办公室的原市城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划入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39人

3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4

咸阳市环境保护信息宣传教育中心

5

咸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6

咸阳高新区环境监察大队

7

咸阳市环境保护局秦都分局

8

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渭城分局

9

兴平市环境保护局

10

武功县环境保护局

11

乾县环境保护局

12

礼泉县环境保护局

13

泾阳县环境保护局

14

三原县环境保护局

15

永寿县环境保护局

16

彬县环境保护局

17

长武县环境保护局

18

旬邑县环境保护局

19

淳化县环境保护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879人(含参公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559人,事业编制320人;实有人员840人,其中行政570人,事业270人,单位管理的离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29人,在职工勤280人。其中:

1、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是一级行政单位,编制35人,共实有在职人员37人,退休19人,遗属4人。

2、咸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是二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29人,共实有在职人员43人,退休11人。

3、咸阳市环境监测站是二级事业单位,编制 73 人,共实有在职人员85人,退休 61人,离休1人,遗属 5人。

4、咸阳市环境保护信息宣传教育中心是二级事业单位,编制 6 人,共实有在职人员4 人。

5、咸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二级事业单位,编制 6 人,实有在职人6 人。

6、咸阳高新区环境监察大队是二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10人,共实有在职人员10 ,退休2人。

7、咸阳市环境保护局秦都分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48 ,(其中含下设秦都区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39 人),下设秦都区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13 人。共实有人在职人员50人,退休 10人。

8、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渭城分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 47人,(其中含下设渭城区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38 人),下设渭城区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13 人。共实有在职人员47人,退休 9人,遗属 4 人。

9、兴平市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 47人,(其中下设兴平市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38 人),下设兴平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 16人。共实有在职人员86人,退休 20人,遗属 2人。

10、三原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 42人,(其中下设三原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33人),下设三原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 16人。共实有在职人员58人,退休12人,遗属 1 人。

11、泾阳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47人,(其中下设泾阳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38人),下设泾阳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16人。共实有在职人员41人,退休 11人,遗属1人。

12、礼泉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42人,(其中下设礼泉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33人),下设礼泉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 16人。共实有在职人员92人,退休 22人,遗属 5人。

13、乾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 47人,(其中下设乾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38人),下设乾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16人。共实有在职人员 50人,退休10人,遗属 3人。

14、武功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42 人,(其中下设武功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33 人),下设武功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 16人。共实有在职人员 43人,退休 10人,遗属 2人。

15、永寿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7人,(其中下设永寿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23人),下设永寿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 13人。共实有在职人员32人,退休 7人。

16、彬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 42人,(其中下设彬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33人),下设彬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 16人。共实有在职人员50人,退休10人,遗属4人。

17、长武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 30人,(其中下设长武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23 人),下设长武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 13人。共实有在职人员34人,退休4人。

18、旬邑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0人,(其中下设旬邑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23 人),下设旬邑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 13 人。共实有在职人员 38人,退休 7人。

19、淳化县环境保护局是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0人,(其中下设淳化县环境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 23 人),下设淳化县环境监测站是事业单位,编制13 人。共实有在职人员34人,退休 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4万元,为履职专项业务费。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90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06.15万元。

较上年增加1137.1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项目和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以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列入预算范围。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合计990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906.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和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以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列入预算范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0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06.15万元。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137.1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工资普调以及下属单位接收军转干部所致。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0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906.15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137.1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工资普调以及下属单位接收军转干干部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906.15万元,较上年增加1137.1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工资普调以及下属单位接收军转干干部所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906.15万元。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044.39万元,较上年增加189.75万元,原因基本工资普调导致缴费基数变大,工资普调。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2.09万元,较上年增加22.09万元,原因是上年未分列此项目。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315.33万元,较上年增加85.33万元,原因是上年环保系统市级机关及基层单位基本医疗费由财政直接支付未进入部门预算。

4)行政运行(2110101)7946.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98.2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74.03万元,主要原因为新招录人员、工资普调以及下属单位接收军转干干部所致,公用经费223.62万,较上年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一般性支出,经费减少,专项业务费1224.4万元,较上年增加267.4万元 ,其中:包括两部分,一是公共预算内专项业务费119.4万元,比上年减少7.6万元,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非税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1105万元,比上年增加505万元,原因是财政部门安排我局非税收入同上年相比增加,三是县区环保局医疗费比上年减少23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列入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住房公积金(2210201)578.08万元,较上年减少38.28万元,原因是2018年是根据工资估算,2019年是根据12月份工资测算,所以产生误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6.1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024.04万元,较上年增加877.21万元,主要原因为新招录人员、工资普调以及下属单位接收军转干部所致。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85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35万元,公用经费223.62万元,专项业务费1224.4万元,较上年增加264.85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及公用经费压缩5%,财政部门安排我局非税收入同上年相比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1.74万元。其中离休费7.11万元、离退休费12.86万元、生活补助11.77万元。比上年减少4.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和生活补助减少。

2)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6.1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024.04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85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35万元,公用经费223.62万元,专项业务费1224.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1.74万元。

(四)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1.3万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经费8万元,均与2018年持平,由于生态环境工作任务逐年增大,在车辆使用率、车辆运行经费增加的情况下我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支出。会议费59.64万元,较上年减少11.88万元,严格按规定精简会议,会议费支出减少。培训费 13.47万元,较上年增加13.47万元,因机构改革,需要对新转隶接收人员及环保系统执法监察人员进行执法培训、网格化管理人员培训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预算223.62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8.5万元,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的文件精神,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未预算。我局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多为中、省或市本级专项资金。目前,专项资金尚未下达,故未预算政府采购资金。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公仔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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