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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时间: 2019-03-25 11:42:22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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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9-0015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3-25 11:42:22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城市 建设管理

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及公用事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城市建设、公用事业及城市综合管理和公用事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区各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作的综合管理及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全市城镇绿化工作。

3、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工作,编制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和实施监督检查,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维护建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计划管理,监督城建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项目预决算的审核;组织城市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征集、筛选、储备和洽谈工作。

4、负责下达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维护费、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市政、园林、绿化设施维修费、工程项目费等;参与并平衡城市房产、交警、环境卫生等补助性经费的计划编制;负责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5、按照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市区内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开发。

6、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工作。

7、制定城市建设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8、负责市区内涝防治的排洪、排污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6个: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办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保险及职称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应急管理、安全保卫及信访稳定等工作。

2、资金管理科(项目策划包装办公室)

承担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编制城市建设管理资金计划;统一下达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计划,并监督管理;承担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并下达使用计划;审查城市建设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算,并对竣工建设项目资金预、决算提交审计;参与城市建设、维护工程项目验收、城建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城建重大经济合同的签定工作;承担城建资金年度决算汇总及编报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管局系统各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工作;策划、包装、编制市城建项目计划,分解下达城建项目任务;承担城建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重点市政工程的技术难点、设计方案、重大变更和关键施工工艺的研讨和论证工作;承担重大市政建设项目调研工作;指导、论证并申报中省投资城建项目及PPP城建项目包装工作。

3、城市建设与维修科

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承担城区市政设施建设、维修、内涝防治等工程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编制城市建设与维修工程的预决算,审批并监督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监管市政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市政设施的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工程的竣工验收。

4、园林绿化与城市照明科(市城市绿化办公室)

编制城市园林绿化、道路照明建设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区绿化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承担城区绿化苗木迁移、砍伐等审批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等绿化补偿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工作;指导城镇绿化及生态园林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园林式”单位及居住区绿化指标达标的监督检查;参与有关城区园林绿化、道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协调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园林绿化及道路照明工程的建设准备工作;拟定全市园林绿化、城区道路照明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城区园林绿化及道路照明工作;承担城市绿化及城区照明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园林绿化、照明科研成果推广;负责城区节日美化工作。

5、城市管理科

参与拟定城市建设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编制城市建设管理规划,统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有关指标;制定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监督检查城市市政、环卫、绿化、照明、广场设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审核道路红线范围内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雨水、污水入管特许经营管理;承担城区污水处理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法规宣传,对破坏市政基础设施的案件移交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处罚;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绿化)开挖、占用行政审批工作;参与城市建设管理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承担市政设施广告设置的审核工作。

6、环卫与公用事业管理科

拟订城区环卫、供热、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供热、燃气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城区环卫、供热、燃气等相关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方案的论证、审查、报批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垃圾清运、处理和供热、供气等收费工作;承担环卫、供热、燃气等相关设施迁改的行政审批和特许经营工作;监督指导城区环卫、供热和燃气设施建设、设备运转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的方案设计、调研论证和竣工验收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城建工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为目标,喜迎建国七十周年,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强化环保督察(查)整改,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推进“城市修补”和“西咸一体”,实施疏堵保畅和道路对接工程;着力“生态修复”,实施立体绿化工程;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升人居环境。

(一)以喜迎建国七十周年为抓手,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1、新建续建一批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启动渭河河堤路加固改造工程(渭河南岸)、文兴东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东风路综合改造工程、咸阳市植物园(植物研究所)、咸北大道及综合管廊、渭阳东路道路排水综合改造工程渭河河堤路加固工程(渭河北岸)、秦皇北路改建工程(吴家堡转盘至北上召),大力提升城市品质。

2、完成重大节日街景美化工程。实施渭阳路全段路灯智能化改造项目,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人大院内摆花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春节、元旦、五一、十一”节日期间对城区各大什字、广场、南北大门、重要街区进行美化、亮化;按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市政集团利用丝路公园园区既有场地实施灯展及菊花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3、实施一批路灯改造工程。完成对河堤路、城西快速干道、咸兴大道(咸阳段)、文渊路(迎宾大道至东风路北延段)、东风路东延段(文林路至文渊路)、咸通北路(文林路至文兴路)等6条移交路段路灯进行改造;对秦皇路(咸阳桥至人民路)及渭城桥北十字花灯改造共31套花灯、玉泉路(彩虹高架桥至咸阳城西快速干道)及迎宾大道(文林路至铁路北环线)共168组高压钠灯进行改造;在李斯路、郑国路北段与南河堤路连接处(名约180米)共增设太阳能路灯28套。

4、有序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咸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市政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理项目、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基于互联网及物联网结合的城市服务和垃圾物流的全流程、全方位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系统。同步配套在各个街道社区、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设置各类型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共约1000处(座),设置积分兑换点600个。购置专业环保运输车辆分类运输、处理。配套可回收物二次分拣设施和有害垃圾暂存设施。

(二)以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实施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新建续建一批雨污分流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启动珠泉路道路排水工程、咸通路污水干管工程、泉北四巷排水改造工程、人民路与截流干管连接工程、咸阳市主城区截流干管扩容工程、朝阳三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主城区截流干管扩容工程,加速根治城市内涝。

(三)“城市修补”和“西咸一体化”为抓手,实施疏堵保畅和道路对接工程

1、新建续建一批疏堵保畅和道路对接工程。完成荔枝东路、七厂路、纺织东路、西安路、华电路以及跨渭河桥梁检测、维修和加固工程。

2、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启动秦阳花园地下停车场、团结路三角绿地地下停车场、市城建局院内停车场、市住建局对面停车场、兴咸广场地下停车场、柳仓广场地下停车场、钓台广场地下停车场、石斗广场地下停车场、彩虹绿林地下停车场、秦王府广场地下停车场建设。

(四)“生态修复”为助手,实施立体绿化工程

1、新建续建一批立体绿化工程。实施丝路公园二期、石斗广场、柳仓广场、钓台广场、彩虹绿林、碧泉路绿地、兴咸广场、七厂什字广场、秦王府广场、人民广场改造、秦皇北路(铁路北环线—北上召)道路绿化、道路绿地浇灌设施建设工程。

2、提高养护水平。完成对主城区道路、公园绿化带苗木老化、病害严重、缺株断带进行改造提升,推进黄土裸露治理工程,实施春秋季绿化补栽工程,立体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对城区主干道、桥道、过街天桥主体绿化花卉苗木进行种植管护。

(五)以巩固创文成果为抓手,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

1、巩固提升创文氛围。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牌、LED电子屏、施工围挡等方式,发挥道路、桥梁、绿地、路灯、广场等优势,保持好创文宣传频度和广度。

2、完善市政公用实施限时维修机制依托“12345”一号通、“市长信箱”、城建外网、微信、数字化城管平台,整合各类热线投诉信息,做到信访、市民建议举报、媒体报道100%回复,满意率达到90%以上。着力提升行政效能,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全面推行市政设施限时维修。确保道路大修工程2月内完成,中修工程1月内完工,小修工程即发现即处理,处理时限不超过五日;排水设施损坏,72小时内完成抢修,污水井已经冒24小时内疏通;因开关故障导致灭灯,1小时内修复,因灯杆线路损坏导致大面积灭灯,1个工作日内修复,严重故障,3个工作日内修复。

3、推行“路长制”,抓常抓长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按照“一路一长”原则,创新机制,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单位单位中层干部、职工。五级路长体系,明确责任、细化内容,实施城区主次干道无盲区、全覆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形成常态。

4、严格审批管理。严格审批排水许可、占道开挖、绿化迁改等,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积极依托电子政务,试点网上审批,做到快速、高效、便捷。

(六)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融资

推进PPP项目运作,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建全省重点项目库,围绕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立体交通等方面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基金资金,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七)以从严治党为抓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坚持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推动党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全年举办2期十九大精神股级以上干部轮训班和宣传舆情处置干部班培训。

2、深化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细化公务员职责,推行公务员交流轮岗。全面梳理系统干部编制、聘任情况,统筹配备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人岗匹配度,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热情。

3、筑牢廉政防线。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势”,落实专题报告、述廉述责、“一案三查”、办案考核等措施,直面问题,切实肃风正气。

4、形成工作合力。夯实党委、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认真完成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和局包抓扶贫村的帮扶任务,推进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维稳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2

咸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3

咸阳市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4

咸阳市路灯管理处

5

咸阳市城市防汛抗洪指挥部内涝防治办公室

6

咸阳市城市广场管理处

7

咸阳市城区垃圾填埋场管理处

8

咸阳市城肥清运处理中心

9

咸阳市市政重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经费自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人数为474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行政人员39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432人(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3人,财政补助人员411人,经费自理人员18人);实有人员89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行政人员32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859人(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7人,财政补助人员765人,经费自理人员8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34542.84,价值1377.24万元;共有车辆167辆,单价20万元以上163辆(其中:轿车14辆、越野车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专业车辆147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专业车辆13辆;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年度内财政预算追加经费安排购置环保达标专业车辆26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将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4.60万元,为履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入的要求,将部门和原单位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综合财政预算。根据咸阳市财政局下达的咸财预算[2018]2号《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具体是: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7897.40万元,支出为7897.40万元。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同比增加436.94万元,2019年度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以及财政安排资金增加等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897.40万元,收支与上年同比增加436.94万元,2019年度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以及财政安排资金增加等因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97.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436.94万元,2019年度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以及财政安排资金增加等因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财政安预算排人员经费7462.80万元,其中:人大事务与(20101)1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57.1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917.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39.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277.31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6101.8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2102)549.40万元。

与上年同比增加436.9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履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以及财政安排资金增加等因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11.7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1.70万元,是由于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40万元,两项共计1506.55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02.85万元,是由于部分人员退休并划转社保部门,导致总体比上年减少;城乡社区支出6101.8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250.78万元,增加原因于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及人员工资调资增资。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9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7462.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707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9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23.47万元。

与上年同比增加311.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76.4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452.86万元,是由于2018年度调资后,人员工资增加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伤、失业、职工基本医疗也相应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4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23.44万元,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因公伤残人员补助、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公用经费262.8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45.96万元,是由于财政部门压缩经费及人员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及所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90万元,其中:预算安排的出国(境)费为零;公务接待费预算5.6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4.2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减少公务接待;预算安排公务车辆运行费2.30万元,与上年相同,由于事业单位进行公务车辆改革,2019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按预算标准核定,。

会议费安排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6万元,是由于近几年城建项目增多、业务量大,会议增多。2019年度预算安排培训费7.53万元,同比上年了7.53万元,是由于2019年安排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业务知识培训学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财政安排本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62.8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45.96万元,是由于财政部门压缩经费及人员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附件: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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