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旧城改造方针、政策;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等旧城改造宣传教育工作;起草全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配套政策;制定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
2、负责全市城中村、棚户区以及改造区域内依据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规划所涉及拆迁的企事业单位改造工作;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等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工作。
3、指导、协调、督促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负责全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
4、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规划建设有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旧城改造专项规划编制、选址定点、建筑方案审核,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项工作。
5、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管理有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用地转用和征用的审核、审报、土地储备及出让等项工作。
6、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产管理有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等项工作。
7、指导督促各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开展,会同市考核办对秦都区、渭城区和高新区及有关部门旧城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办为正县级机构,内设秘书科、计划编制与督察科、财务管理科、规划建设科、土地管理科、拆迁管理科6个科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解决旧城改造项目遗留难题和信访突出问题。对于尚未化解的信访问题,组织领导班子再分析,再研究,再协调,督促包抓领导和责任科室,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力争使中山街人民剧团区域项目、杜家堡村项目安置问题、东风路木材公司项目后续遗留问题等市级重点信访案件在2019年内得到彻底解决。
二是加大七厂十字商业大厦拆迁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省高院和西安中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同一层业主的沟通力度,尽最大可能,力争在2019年内完成商业大厦拆迁工作,为咸阳人民再增添一座占地约10亩的休闲广场。
三是抓好剩余旧城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大督促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协调解决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群众早日返迁;扎实开展旧城改造项目治污降霾工作,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进一步完善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硬件建设,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对旧城改造项目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常态化巡查督办;经常性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检查,积极排查旧城改造项目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进一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坚决认真落实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全办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批示精神、中办关于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的通报精神,不断提高全办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改进全办干部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风,全面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为咸阳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咸阳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的执行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及时向财政申领拨付经费,并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开支。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咸阳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编制人数20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1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绩效评价目标管理包括办公房租赁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办公用水电及管理管理费、外聘工勤人员工资及业务培训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2.7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合计222.7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比上年减少8.67万元,下降3.75%,主要是节能减排,压缩项目支出造成。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222.7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预算168.74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9.16万元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个人交通补助在本科目列支;工资福利支出149.58万元,比上年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个人交通补助未在本科目列支。项目支出5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租赁费28万元,与上年持平;办公用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8.5万元,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办公设备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外聘工勤人员工资15万元,与上年持平;业务培训费0.5万元,与上年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将调整本部门职能,为能更好的履行职能,增加培训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2.74万元,较上年减少8.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节能减排,压缩项目支出造成。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74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支出(212)184.27万元,较上年减少38.48万元,原因是单位职能减少,各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61万元,较上年增加1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部分都纳入本科目列支。
(3)卫生健康支出(210)6.16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上年医保支出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11.70万元,较上年减少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考虑了正常调整增幅问题,本年度按平均支出做的预算,未考虑调整增幅问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7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1)149.58万元,较上年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个人交通补助未在本科目列支。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3.16万元,较上年增加6.43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将交通补助列入本项支出;
(3)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7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49.5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73.16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支出0.55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调整本部门职能,为能更好的履行职能,增加培训费用。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0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业务量减少。
2、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需求。
3、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所有车辆交由公用事务局统一管理,本部门没有该项支出。
4、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将调整本部门职能,为能更好的履行职能,增加培训费用。
5、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业务量减少,现在会议室等设施能满足需要,无需另行安排会议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16万元,较上年增加12.43,主要原因是个人交通补助在本科目列支。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