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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时间: 2018-03-20 17:18:13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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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8-0174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3-20 17:18:13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城市 管理 执法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陕政办发〔2015〕111号)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区权限划分意见》(咸政发〔2016〕14号)的通知,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领导、监督、协调、督察职能,并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开展大型专项执法活动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授权拟订涉及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是负责行使规划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部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

三是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四是行使对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五是负责咸阳湖景区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城市管理应急执法职能。

六是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等职能。

七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挺纪在前,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地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配套规定,围绕城管执法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继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我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局党组带头,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各支部认真履行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等制度,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继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省、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加大对各县市区改革指导力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城市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和法制审查制度。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案件与公安、法院的司法衔接。推进常态化全员大培训,认真开展业务比武、优质案件展评等活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积极调研实施网上办案系统。

五是不断推进建筑渣土扬尘深度治理。修订完善《咸阳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办法》,开展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以淘汰超标排放渣土运输车、规范渣土运输公司运营管理、严厉打击黑车、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源头管控、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场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全流程监管,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六是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回头望活动,集中组织人员,对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使用净化设施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突出季节性烧烤夜市整治,确保油烟治理不反弹、无死角。

七是持续开展违法建设五年治理工作。坚决做到“存量递减、增量为零”,以集中拆违为重点,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摸排登记在册建立台账,对违法建设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八是扎实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扩大“以克论净”试点范围、继续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日检查、周督办、月通报”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监督考核作用,不断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九是认真开展帮扶村精准脱贫工作,按照2018年达标,2019年脱贫的工作思路,以产业扶贫、劳动就业和“三变”工作为抓手,以村容村貌和户容户貌整治为突破口,坚持扶智扶志相结合,积极推进在档在册贫苦户有序脱贫、真实脱贫。

十是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共青团、妇联、工会活动,争创全市“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岗”、“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卫士”等活动,丰富执法人员精神生活,促进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均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其中:局机关为行政正县建制单位,一级预算;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另设有公安城管特勤大队,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工作经费由我局担负,人员经费由市公安局担负。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机关)

2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

3

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50人;实有人员152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12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0日,年末固定资产总值为1414.2万元,其中:已确认房屋价值1155.8万元(按市直2012年第304号文件,从我局2012-2017年非税收支中每年列支200万元用于我局下属单位办公房购置,已付款1155.8万元,确认房屋价值1155.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8.4万元,比上年减少40.7万元,主要为报废的办公资产和按车改要求划转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车辆。另外,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基础设施资产1339.9万元,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执法车辆1辆,单价10万元以上的执法全过程记录仪设备1台(套), 单价10万元以上的车辆0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合计2071.1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071.13万元。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合计207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5万元,项目支出468万元(专项支出93万元,非税支出375万元)。

2018年本部门收支预算比2017年增加了430.52万元,增加26%。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收支增加281.14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我市环卫处人员划转到我局,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1.62万元(主要是增加的退休人员和划转西咸新区人员导致),非税收支专项业务费增加151万元(主要是执法业务项目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71.1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7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5万元,项目支出468万元(专项支出93万元,非税支出375万元)。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比2017年增加了430.52万元,增加26%。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收支增加281.14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我市环卫处人员划转到我局,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1.62万元(主要是增加的退休人员和划转西咸新区人员导致),非税收支专项业务费增加151万元(主要是执法业务项目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1.13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430.52万元,增加26%。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收支增加281.14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我市环卫处人员划转到我局,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1.62万元(主要是增加的退休人员和划转西咸新区人员导致),非税收支专项业务费增加151万元(主要是执法业务项目调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支出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经费960.72万元,比上年减少430.84万元(主要是上年将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计入行政运行经费项目中,今年调入城管执法项目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8万元(此项上年无预算),城管执法938.61万元,比上年增加689.56万元(主要是将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调入城管执法项目中)。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人员经费支出1552.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5万元),比上年增加281.14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我市环卫处人员划转到我局,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商品服务支出50.73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主要是增加的退休人员和划转西咸新区人员导致),项目支出468万元(专项支出93万元,非税支出375万元),比上年增加151万元(主要是执法业务项目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1.4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是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国执法体制改革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较多;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增减。另会议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下降10万元,是因为上年按体制改革要求开展进行了执法人员大轮训(包括各县区科以下人员),今年计划只对本局系统职工进行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0.73万元,主要是机关和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日常办公支出,包括办公费、电话网络、水电物业、差旅费等。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这里指部门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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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3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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