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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委统战部

时间: 2018-03-20 11:15:24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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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8-01712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3-20 11:15:24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市委统战部

咸阳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市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市级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全市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 ,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绩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县市区统一战绩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委统战部部长,负责县市区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绩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咸阳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9、负责开展全市统一战绩宣传工作。

10、完成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全市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个首要任务和工作主线,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在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创新上下功夫,在做亮“同心”系列品牌上下功夫,在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开创全市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谱写新时代咸阳追赶超越新篇章画好最大同心圆。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按照“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座谈研讨。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把握新时代对统一战线的新要求结合起来,与立足统战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高度的政治自觉,转化为科学的思想方法,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尤其要引导广大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突出政治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不断创新完善有关机制、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扎实履行职能,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重点在研究问题、搞好协调、督察督办上下功夫。

3、扎实开展政治引领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系列活动;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围绕“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在宗教界继续引导开展好“国法与教规关系”“核心价值,五教共识”学习讨论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4、围绕追赶超越积极建言献策。积极支持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的落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献计献策。认真落实“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参政议政模式,支持统战成员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大西安建设、市委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等重大课题的调研,加强民主党派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开展优秀课题评选活动。加快推进市级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智库建设。

5、引导统战成员参与四场攻坚战在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创文成果“四场攻坚战”中发挥好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中华职教社等各方面人士的自身优势。支持工商联及商会组织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同心奔小康”精准扶贫行动、光彩事业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和捐赠扶贫。引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捐资助学、法律援助、改善农村医疗条件等公益事业。开展“统战送温暖、文明进社区”,动员组织各方面人士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创建、举办省十六运等活动。

6、积极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继续扎实开展统一战线“践行新思想、共建新咸阳”主题系列活动。创新与海外、省外社团和代表人士联络平台,探索招商引智引资新模式。借助“丝博会”、“杨凌农高会”,积极引导港澳台及海外客商来咸考察投资,开展合作交流。支持工商联(总商会)加强与外地市工商联(商会)组织的联系交往。充分发挥各类商会、协会在招商引资中的积极作用。  

7、进一步推动政治协商。协助市委制定出台《2018年度中共咸阳市委同市级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计划》,进一步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成果反馈和运用机制,提高民主协商质量。完善市级民主党派与市政府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加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协商能力建设。

8、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继续推进《条例》明确的10种民主监督形式有效落实。健全知情、沟通、建言、反馈的保障机制。支持市级民主党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配合协助民主党派中、省组织围绕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民主监督。

9、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政治、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强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民主党派 “五种”能力。支持民主党派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摸清底数、制定规划、系统培训、实践锻炼、安排使用和严格管理等工作。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三为主”方针,稳步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快推进民主党派各类信息数据库建设。

10、强化服务引导工作。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五引领、五争当”活动。以引导民营企业家增进政治认同和价值认同为重点,深入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广大民营企业家听党话、跟党走。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调研,探索建立相关政策落实反馈长效机制,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贯彻中央《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加快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建立重点培养跟踪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观摩交流和赴外挂职锻炼活动。

11、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增强守法诚信意识。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制度的意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形成良好营商环境。在非公经济领域开展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加强民营企业家警示教育,探索建立加强监督的有效机制。加强党政干部教育引导,尽职尽责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12、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发挥工商联的指导、引导和服务作用,实现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全覆盖。成立咸阳市年轻一代企业家联合会、咸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发挥联合会的作用,加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培养,重点在政治共识、价值认同、联谊交友上下功夫。配合市非公党建工委做好商会党建工作,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13、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有关工作。解决好民族聚居村发展面临的共性困难,加大少数民族群众脱贫攻坚。做好涉疆涉藏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与西藏民族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等院校的工作协调联动,协调落实好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

14、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巩固乱建庙宇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排查并依法处置清真寺等各类宗教组织举办假期学习班,进一步做好排查整治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工作。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清真食品泛化,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力度,扎实做好宗教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宗教领域稳定和谐。稳妥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坚决打击境外组织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认真做好民间信仰管理工作,密切关注互联网宗教。

15、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爱国宗教团体队伍、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抓好市级宗教团体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指导做好佛教、天主教等宗教团体的换届工作。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逐步解决“三无”问题。

16、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锻炼力度。制定《2018—2022年全市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咸阳社会主义学院阵地建设,提高学院培训能力和培训水平。建立党外干部挂职锻炼实践基地,为党外干部提供实践锻炼平台。积极与组织部门加强对接,争取在推动党外干部交流、挂职、实职使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7、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规范管理。按照“八个共同”的原则,建立健全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协作配合机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注重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归国留学人员等领域发现党外代表人士。建立优秀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实行动态、梯次管理,培养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代表人士队伍。

18、发挥党外代表人士联系机制作用。完善市委常委及市县两级统战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建立定期沟通机制、谈心交流制度,开展同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宗教团体负责人谈心活动。加快筹建党外人士之家“同心驿站”。

19、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基础工作。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调研,研究工作对策。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党外知识分子联系工作机制,推动完善列名联系制度。加强高校智力与地方社会发展需求对接,配合深化全省高校党外知识分子智力支持地方发展活动。

20、深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依靠党的基层组织、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和行业协会开展工作,通过团结引导、联谊交友、考察学习等方式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纳入党外人士教育培养总体规划,加强培养使用。加快建设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做好网络人士智库、建言献策小组、咨询团队等试点工作。

21、加强留学归国人员联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留学归国人员组织建设的意见》。开展留学归国人员调查摸底和国情市情教育培训。加强留学归国人员代表人士的培养、举荐等工作。依托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筹建归国留学人员分会。

22、积极做好对台工作。推动咸台交流合作。围绕电子、农业等领域开展对台招商。注重加强与台湾青年的交流互动,积极争取台湾同胞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认同,不断壮大“反独促统”力量。做好赴台团体有关审批组织工作。加强对在咸台资企业的跟踪服务,重点做好CEC8.6线项目涉台企业的服务联系工作。争取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就业基地挂牌。

23、主动加强对外交往。筹备成立我市海外联谊会。继续做好黄埔同学会工作。开展“学侨法、知侨情、引侨资、解侨难、固侨本”活动。以“情系咸阳、共谋发展”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海外联谊,宣传咸阳、推介项目、吸引投资。以增进认同、深化交融为目标,重点关注港澳台及海外基层民众、青年学生、知识精英等群体,开展国情考察、寻根谒祖等活动。主动加强与海外友好社团的联系,探索建立咸阳市海外人士信息资源库。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委统战部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市委统战部编制科室6个,分别是:秘书科、民主党派科、干部与培训科、民族宗教科、经济联络科、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单位截止2017年底人员编制22人,现有人员20人,均为行政编制,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市委统战部人员情况柱状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0月30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6.7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的车辆1台(套)。

我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已全部公开。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我单位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347.11万元,较上年增加51.51万元,增加原因是工资普调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47.11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17年相比增加51.51万元,增幅14.9%,增加原因是工资普调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2018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347.11万元,较上年增加51.51万元,增幅14.9%,增加原因是工资普调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基本支出247.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会议费预算2万元,培训费预算20万元,均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加强了对各项财务制度的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347.11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17年相比增加51.51万元,增幅14.9%,增加主要原因是预计工资普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共计支出347.1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预算科目下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增加5.21万元,增加原因是工资普调;行政运行科目下支出185.74万元,较上年增加52.08万元,工资普调及预算科目调整;一般事务管理支出135.27万元,教上年减少5.78万元,减少原因是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及离休人员工资普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共计支出347.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支出211.46万元,较上年增加56.91万元,增加原因是工资普调及预算科目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万元,较上年增加0.38万元,增加原因是离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6万元,较上年减少5.78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及离休人员工资普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单位业务工作及公务活动等较上年基本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

会议费预算2万元,培训费预算20万元,均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2.09万元,较上年增加2.47万元,原因是增加了离休人员公务费和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中共咸阳市委统战部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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