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8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2、负责综合分析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的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3、组织协调全市性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及典型问题的查处工作,对严重不正之风案件会同有关室进行查处;
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把纠正“四风”工作抓深做实。
2、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抓好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3、坚持严查案件不动摇。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活动的始终,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和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4、继续做好“两个责任”考核工作。严格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5、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及时解决纠风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市直部门和县区纠风工作顺利开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咸阳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
|
|
|
|
|
|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0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我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已全部公开。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1.54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17年相比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1.54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17年相比持平。
2、2018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21.54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17年相比持平。基本支出3.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4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与去年相比持平。
3、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0.7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上年下降36.36%,主要是公务接待从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经费监控。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1.54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2017年相比持平。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科目下共计支出3.54元,较上年持平。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3.54万元,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下共计支出18万元,全部为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21.54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用经费支出3.54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其中:办公费11.33万元(公用经费2.03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邮电费0.6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工会经费0.35万元,福利费0.56万元,印刷费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去年下降36.36%,主要是公务接待从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经费监控。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较去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54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人员和经费标准较上年没有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涉农领域的不正之风主要包括:一是在农资市场监管方面,利用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农民利益;二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三是涉农收费监管不严损害农民利益,重点领域是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四是在支农惠农资金上吃、拿、卡、要。
咸阳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