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地情研究,收集、整理、挖掘我市各个历史时期的山川地貌,风土人情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开办咸阳地情网,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3、制定、实施《咸阳市志》编纂与续修方案,按照国家和省上规定的时限编修和续修《咸阳市志》。
4、审定修改规范市级各专业志规划,指导专业志编纂、出版和续修工作。
5、指导全市县市区志和村镇志、名胜景区志、工矿企业志、科研院所志的编纂工作和续修工作,二审全市县市区志,终审全市重点村镇志、名胜景区志、工矿企业志、科研院所志。
6、整理、校点旧志。
7、总结交流修志工作经验,开展方志理论研究。
8、编纂出版《咸阳年鉴》,指导、评审、验收市级各专业年鉴和县市区年鉴。
9、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咸阳市志》评审定稿。《咸阳市志》报送并通过省志办终审,加快完成终审意见修改,做好出版发行前各项工作。
(二)督促指导县市区志陆续出版发行。督促《淳化县志》《彬县志》《秦都区志》《武功县志》《渭城区志》《长武县志》《三原县志》7部县区志出版发行;指导完成《乾县志》《兴平市志》修改任务,并通过省志办终审;指导完成《礼泉县志》《泾阳县志》复审,修改后报送省志办终审。
(三)有力推进市级专业志编纂工作。继续加大市级部门专业志编纂指导督促力度,指导完成初稿3部,组织完成终审3部,督促出版3部。
(四)精心编辑出版市县两级综合年鉴。以增强时效、彰显特色为重点,《咸阳年鉴》2018卷力争10月底前印刷出版。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县级综合年鉴全部达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要求。
(五)积极推进村镇志编修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我市村镇志编纂规划和落实方案,强化管理和业务指导,严格审查验收,全力推动村镇志编修有序规范、高质量开展。
(六)持续加强地情信息化建设。完成《咸阳市民俗志》《咸阳历史文化丛书》编纂任务,力争年内出版发行。进一步办好“咸阳地情网”和“方志咸阳”微信平台,使网站和微信成为社会各界查阅利用咸阳地情历史资料的权威平台。
(七)积极争取建设咸阳方志馆。认真开展调研论证,研究制定方志馆建设推进方案,并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各方支持,尽快启动咸阳方志馆规划建设工作,为繁荣兴盛方志文化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预算单位包括:市地方志办公室(本级),属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另有工勤编制1人)16人;实有人员1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0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计划。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万元。共有三个项目:志书编纂35万,地情信息与资源开发利用40万,年鉴编纂出版25万。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334.03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预算234.03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8.75万元,比上年减少1.47万元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变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2.82万元。比上年增加6.82万元,主要考虑人员增加、正常晋档晋级调整、工资标准变动的因素。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志书编纂35万元,地情信息与资源开发利用40万元,《咸阳年鉴》编纂出版25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334.03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预算234.03
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8.75万元,比上年减少1.47万元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变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2.82万元。比上年增加6.82万元,主要考虑人员增加、正常晋档晋级调整、工资标准变动的因素。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志书编纂35万元,地情信息与资源开发利用40万元,《咸阳年鉴》编纂出版25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34.03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8.75万元,比
上年减少1.47万元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变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2.82万元。比上年增加6.82万元,主要考虑人员增加、正常晋档晋级调整、工资标准变动的因素。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志书编纂35万元,地情信息与资源开发利用40万元,《咸阳年鉴》编纂出版25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28,公用经费支出28.75,项目支出1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2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预算按经济功能分类,安排人员经费支出205.2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7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8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192.82万元),比去年增加16.32万元,主要考虑人员增加、正常晋档晋级调整、工资标准变动的因素。商品和服务支出95.75。其中公用经费28.75万元,项目经费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12.46万元),其他支出3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3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8万元,原因为减少接待人次和陪餐人数。无因公出国费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2万元,与往年持平。培训费7万元,为保障业务开展所举办和参加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为今年新增。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我办机关运行经费28.75万元,比上年减少1.47万元万元,主要因为单位人员较上年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共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咸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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