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对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联络我市对台上层人士;负责开展对台的宣传工作;
3、组织协调咸台之间的经贸、商务和科教文卫等交流合作及对台招商引资、台资企业的认定工作;
4、负责做好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和对台经贸工作;
5、管理台胞捐赠,办理台胞遗产继承;
6、负责咸台之间人员往来和来咸台胞接待工作,协调处理我市涉台方面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涉台突发事件,承担台资企业、台胞(台属)投诉案件的协调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涉台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台湾同胞和有关部门、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细则》、《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台网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升《华夏经纬网》咸阳网的质量。做好赴台人员行前工作。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涉台培训,特别是选派市、县两级对台干部参加国台办的地方对台干部培训和涉台突发事件培训。推动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就业)中心挂牌相关工作。
2、做好对台交流交往工作。积极拓宽交流领域,鼓励支持我市教育、文化、科技等部门和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台交流活动,深化咸台两地间的良性互动,不断发现和培植新的亮点和品牌。注重依托我市各县市区悠久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咸台重点交流活动。积极推动我市经济界人士赴台考察,做好全市经贸赴台团队以及非公职人员赴台的审核、上报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邀请台胞来我市参访。特别是邀请参加杨凌农高会的部分台胞来我市参访。
3、继续做好对台经济工作。拓宽对台经济工作渠道,坚持“科学、理性、绿色、效益”的理念,创新对台经济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和环渤海湾地区的联系,邀请和组织台湾大企业、大财团到我市各县市区投资考察,提高对台经济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台资工业园区建设。按照“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营、市场化运作”的思路,支持武功、兴平等加快台资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增强园区的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建设。推进市8.6代线项目相关工作,促进台湾冠捷集团参与我市CEC项目的投资。
4、做好涉台事务的处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涉台各项工作。加强台商投诉案件的调处力度,认真贯彻“以台引台”的工作方针,努力服务好现有台资企业,加强与台资企业的联系,了解台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紧急联络机制和联系手册。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涉台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做好涉台婚姻、遗产继承、公证、寻亲等其他工作。
5、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省对台方针政策等,重点学习中央台办编著的《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讲话汇编》,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布局和努力目标。同时,深入了解我市的市情、历史、文化、资源和区位优势,认真学习相关优惠政策、办事程序,力争把对台干部锻炼成为懂经济、明政策、守法规、知程序的多面手,从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为台胞服务,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2017年市委台办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市委台办工作办公室(本级),属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底,固定资产8.69万元。
人员情况表
单位名称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经费管理方式 | |||||
行政 |
事业 |
合计 |
在职干部 |
在职工人 |
离休 |
退休 | ||
合计 |
7 |
0 |
6 |
6 |
0 |
0 |
0 |
行政 |
市委台办机关 |
7 |
0 |
6 |
6 |
0 |
0 |
0 |
行政 |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1、绩效总目标: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
2、社会效益总目标:完成对台招商引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做好台胞台商思想工作等。
3、预算执行情况:
(一)基本支出64.7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分别较上年增加1.99万元,13.59万元,-2.2万元和-9.4万元;增长幅度依次为3%,33%,-27%和-64 %。
(2)项目支出11万元,与2016年相同。项目支出预算11个,每个项目预算1万元,共计11万元,到位资金11万元(开展对台专项调研,专职对台工作干部、通讯员培训,迎春节、中秋座谈会,印制对台工作文件、法律法规汇编,全市台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全市台资对台工作综合情况普查,举办县级、科级干部台海形势报告会,接待来咸考察台商,更新网络设备、维护涉台专业网站,赴"长、珠三角“台资企业招商引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涉台投诉案件)。目前,各项目支出均按照预算列支支出。
六、2017年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本年收入总计75.7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5.79万元。
2.支出情况:本年支出合计75.79万元,其中:
(1)基本64.7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分别较上年增加1.99万元,13.59万元,-2.2万元和-9.4万元;增长幅度依次为3%,33%,-27%和-64 %。
(2)项目支出11万元,与上年相同。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我办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台办“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相比去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办法,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减少开支,规范行为。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1.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7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预算增加。
7.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我办预算经费无采购经费。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开展对台专项调研:是指按照国台办、省台办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定期开展对台工作调研。
2.处理涉台突发事件、涉台投诉案件:是指协调解决涉及我市台胞、台属、台企突发事件和投诉案件,境外势力对我市渗透的案事件。
预算编制单位:咸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起草人:周胜利 审核人:季宏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