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咸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现职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协助党委、政府开展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承担着组织、协调、配合、推动和服务职能,是党和政府在青少年社会教育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市关工委办公室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
1、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青少年的特点,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工作协调;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检查、总结、报告承办提交全体委员会讨论,审议事项的准备工作;承担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事项的执行和督办工作。
2、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学习、行为动态状况,并及时向委员会和上级关工委组织报告,为市委和上级关工委组织制定关心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3、负责全委会、主任办公会及全市性会议组织筹办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文档管理、人事管理、工资、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及财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印章管理等工作。
4、制定关心教育青少年工作的年度、季度工作计划,负责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
5、组织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战士、老专家等“五老”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入工厂、农村、社区、学校,调查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中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各级主管部门制定解决办法。
6、负责全市关工委组织的思想建设,对基层关工委工作实施具体指导,整顿关工委组织、带好关工委队伍。
7、协助关工委组成部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和实施。
8、关心青少年利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学习进步提供服务。
9、负责委员会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坚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对关心下一代事业的重要指示为统领,扎实推进关工委工作创新发展
1.团结和动员广大“五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各级关工委要一以贯之地把习近平同志指示的“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作为工作的永恒主题。
3.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要把“育人、关爱、服务”作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进一步抓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24字”深入人心、扎根脑海。按照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进头脑。市关工委思想道德教育宣讲团全年作报告或讲座5~6次。
5.开展党史、国史教育。举办主题为“‘两史’教育中的老少情”的全市中小学生作文大赛。
6.抓住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营造青少年“感党恩、知党史、听党话、跟党走”的浓厚氛围,继续广泛深入地抓好“新三好”、“美德少年”评选等常态化品牌工作。
7.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活动,大力宣传“大秦故都·德善咸阳”城市名片,以及唱响“崇德包容·尚法创新”咸阳精神,为青少年讲好咸阳故事。
(三)发动和协调社会力量,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继续坚持“八个一”活动原则,动员广大“五老”和社会力量积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好务。
8.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力度。市关工委科普教育宣讲团作报告或讲座3~4次。
9.组织做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市关工委法制教育宣讲团分别作报告或讲座3~4次。
10.组织市县关工委人员参与“角声儿童”遴选。
11.举办第七届全市青少年乒乓球大赛。
12.关注、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开展新春、儿童节和贫困大学新生慰问活动。
13.建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市关工委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中心全年作报告或讲座5~6次。
14.组织“五老”进行“网吧”监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年内开展2次网吧大检查活动。
(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
15.以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推进工作作风,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
16.进一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促进镇村等基层“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推进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队伍、制度、阵地和机制等五方面的建设。
17.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关教工作情况和经验,宣传“五老”的先进事迹和青少年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关工委工作知名度。全年办好12期《关心下一代通讯》。
18.抓好干部学习培训。举办一期全市关工委系统干部培训会,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三、部门基本情况
咸阳市关工委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协助委员会掌握全局工作,当好党委和政府在青少年社会教育方面的参谋助手。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关工委办公室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五、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88.6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预算68.6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万元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转出;工资福利支出53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变动。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度没有变化,主要用于青少年教育帮扶和会议培训使用。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7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0.70万元,与上年持平。会议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用于召开市关工委系统干部培训班。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5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0.14%。主要是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安排。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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