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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 2017-04-07 15:39:05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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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7-0014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4-07 15:39:05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机构编制 委员会 办公室 2017 预算 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及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配合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拟订市级机关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及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科级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

5、审核县级党委、政府机构设置;拟订县乡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批规范县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

6、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立、调整,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及经费管理形式;审批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领导职数等事项;指导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批县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事业编制总额调整。

7、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政府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参与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8、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拟订我市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9、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控编通知单、党政群机关节编奖励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控制机构编制膨胀,控制人员盲目增长。

10、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上报省编办。

11、负责联系省上垂直管理部门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各项改革将向纵深推进,改革难度将不断加大。市编办将紧盯中省改革动向,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深化市、县、镇(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4、推进纪检监察、公共资源交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改革。

5、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6、做好党政群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做好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人员培训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入市委机构序列。现有秘书科、市直机关编制科、市直事业编制科、监督检查和县镇编制科4个内设机构及所属行政单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县级),现有在编人员21人(含工勤1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五、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317.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71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31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4.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9.00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2016相比, 支出预算增加了67.3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的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化

2017三公经费预算6.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3.4无因公出国费用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4万元,一方面是因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显降低,另一方面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相关规章制度,公务接待少。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4.2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71万元,增长24.4%。增长原因是会议费及培训费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安排。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编制单位: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起草人:彭奇    审核人:刘高利     

附件:市编办2017年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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