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
(二)负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相关改革工作方案、工作措施、规划建议,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委改革工作机构工作。
(三)参与市委重大决策贯彻实施的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市委报告情况。组织或参与起草市委有关重要文稿。
(四)为市委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各市级部门调研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委政研室(改革办)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重点在“忠、深、实、精、严”五个字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决策研究、突出改革任务、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更好的履行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职责,更好地为市委决策服务。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现有行政编制19名。实有公务员19人,工勤人员4 名,退休干部2名,遗属3名,在职伤残1名。
四、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339.41万元;支出预算总计33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1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我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原因
同比上年度有所增加,主要是工资上涨因素及人员增加,2017年预算总收入增加46.25万,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6.25万。2017年支出预算同比上年总计增加46.25万,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25万,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7万,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7.04万,项目支出不变,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同比上年增加2.21万。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室“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11万元,同比上年度有所增加,新增了培训费7万元。
会议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万元,培训费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单位公车改革,公车已全部上交,无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及会议费预算与去年持平,同比无增长;新增培训费7万元为干部教育及改革工作需要。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商品与服务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中共咸阳市委政策研究室预算报表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
(二)负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相关改革工作方案、工作措施、规划建议,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委改革工作机构工作。
(三)参与市委重大决策贯彻实施的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市委报告情况。组织或参与起草市委有关重要文稿。
(四)为市委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各市级部门调研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委政研室(改革办)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重点在“忠、深、实、精、严”五个字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决策研究、突出改革任务、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更好的履行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职责,更好地为市委决策服务。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现有行政编制19名。实有公务员19人,工勤人员4 名,退休干部2名,遗属3名,在职伤残1名。
四、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339.41万元;支出预算总计33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1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我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原因
同比上年度有所增加,主要是工资上涨因素及人员增加,2017年预算总收入增加46.25万,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6.25万。2017年支出预算同比上年总计增加46.25万,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25万,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7万,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7.04万,项目支出不变,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同比上年增加2.21万。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室“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11万元,同比上年度有所增加,新增了培训费7万元。
会议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万元,培训费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单位公车改革,公车已全部上交,无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及会议费预算与去年持平,同比无增长;新增培训费7万元为干部教育及改革工作需要。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商品与服务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6.0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1万元,增长16%,主要是因为2017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标准提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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