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我市外事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措施,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协调、管理全市外事工作及涉外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项;做好外事信息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3、负责组织接待来咸访问的国宾、党宾、重要外宾、国外友好城市来宾和来咸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及外国记者;负责办理市级领导人对外交流事宜。
4、依照授权,负责办理我市外事口因公派遣组团人员的出国手续;审核办理应邀来咸访问的外国人士签证事宜。
5、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会审重要涉外报道和文稿;协助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查处涉外违纪案件。
6、负责我市对外开展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在咸外国专家、留学生和三资企业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
8、负责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纪委副部级以上领导(含享受同等待遇的离退休干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的领导(含副省级离退休干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其它地市党委、政府的领导来咸接待工作;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邀请来咸的各类团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英雄模范人物和各类经贸洽谈的接待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继续协调、管理全市外事工作及涉外活动,办理全市外事口因公派遣组团人员出国手续等外事工作,积极组织接待来咸访问外宾、党宾和来咸进行公务活动的外交人员及记者、国外友好人。负责中省副部级以上领导及其它地市党委、政府领导来咸检查、视察、考察调研等团组接待工作。秉承“勤俭、务实、节约、高效”的原则,为全市中心工作服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本单位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参公管理。实有在职人数为21人;资产情况如下:公务用车5辆,其他办公设备较2016年度无变化。
五、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420.83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47.43万元,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42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83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1、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共计220.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5万元。
2、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200万元。
3、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57.5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培训费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车辆运行费50.5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较2016年减少8.5万,其中车辆运行费增加11.5万,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新购两辆柯斯达中巴车;公务接待费减少27万,主要原因是,接待中厉行节约及任务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办今年计划政府采购共计20万元,均为一般财政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万元,包括购置办公设备6万元;车辆运行费14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和保险购买。
2、机关运行费
我办今年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95万元,比2016年增加13.05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新购两辆中巴车,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编制单位:咸阳市外事与接待办公室
起草人:李博 审核人:孙新学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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