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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 2017-04-07 15:57:18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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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7-0004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4-07 15:57:18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组织部 2017 预算 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及分解下达方案;

3、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4、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6、完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考核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主线,牢牢把握总基调,改革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提高考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办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四、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31.31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017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31.31万元。基本支出6.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1万元,因日常工作任务增加,较上年度增加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与去年持平。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因公车移交过户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公车,较上年下降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工作任务增加,较上年增加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5.2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63万元,增长18%,主要是2017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标准提高,人员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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