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上有关信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3、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信访专线电话;负责组织市级领导接访、下访工作。
4、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变化规律,依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承办中省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6、负责向地方、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7、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制订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8、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9、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10、负责全市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持续推进信访制度改革。
2、加大突出问题化解力度。
3、切实做好控制进京非访工作。
4、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联合接访工作。
5、强化督导和考核工作。
6、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信访问题。
7、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咸阳市信访局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咸阳市信访局编制数28人,实有在职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5人。
五、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541.98万元,较上年增加7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017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541.98万元,较上年增加7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基本支出426.98万元,较上年增加7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1万元。
项目支出115万元,和上年持平。
3、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与上年持平;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解决进京和赴省上访人员就餐。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1、阳光信访。健全完善网上信访平台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功能,推行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把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信访业务全部实行网上流转,实现受理数据全录入、信访业务全应用、办理过程全公开,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方便群众办事,让信访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2、责任信访。认真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工作,推进初信初访初投工作办理,加大工作考核、督查督办力度,把工作责任压实到基层及有权处理部门,树立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导向。
3、法治信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实行访诉分离,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至政法机关通过法律程序办理;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1.4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16万元,增长18%,主要是因为2017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标准提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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