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咸财预算【2017】1号)要求,现将我局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报表公示如下:
一、部门职责
咸阳市盐务管理局主要执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管理政策,负责全市食盐质量监管、供应安全、食盐市场安全监管、市级储备盐监管和食盐专营管理。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奋斗目标是:(1)全市食盐“三率”指标均达到95%以上;(2)配合做好1500吨省级储备盐安全存储;(3)建立市级食盐储备,满足全市一个月消费需求;(4)全市食盐市场安全、稳定、有序。
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正确把握形势,积极推进改革,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三)严格质量标准,夯实管理责任,确保全市食盐质量安全
(四)加强食盐储备,严格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应急能力
(五)抓好全市食盐安全示范店和“食盐安全村建设”
(六)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改进作风
(七)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效能监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咸阳市盐务管理局是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现有编制17人,实际在册21人,在职20人。在职20人中,现职领导干部5人,退二线领导干部2人,副调研员1人,干部9人,工勤人员3人。核定内设机构4个:秘书科、盐政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室。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咸阳市盐务管理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只有本级盐务局一个单位,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一是及时申领使用经费,二是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开支。
五、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说明
1、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303.59万元,同比增加36.9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预算293.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6.8万元,同比增加81.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工资;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服务支出11.53万元,同比增加2.13万元,因为16年起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拨付人头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万元,同比减少69.7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2016年起交统筹办发放。基本支出1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盐政管理5万元,食盐安全村建设5万元。
2、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安排事项:
2016年市盐务管理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事项,所以没有该项支出。
4、专业名词解释:
1).食盐安全村建设经费:指盐行业创建及维护食盐安全村所用的经费。
2).盐政管理经费:盐行业市场监管和盐政执法活动经费。
3).食盐储备经费:用于食盐储备的日常管理和部分食盐储备库的维修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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