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承担着全市农民技能、农产品经纪人、茶艺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系统培训和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的任务。2007年初,学校经审批,被全国总社设为“全国农产品经纪人职业技能鉴定站”,其核心工作是:对全市从事农产品经纪人工作的从业者资格进行考核、鉴定和认证。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校将继续依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及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围绕国发【2009】40号、陕政发【2010】53号、咸政发【2011】1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全市从事农产品经纪人工作的从业者资格进行考核、鉴定和认证。积极推介咸阳茯茶的历史文化和消费理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咸阳市供销干部学校成立于一九八二年,是由咸阳市政府批准,行政管理隶属于市供销社的一所农民职业培训学校。现有编制19人,在职11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1人,截止16年底共有资产36万元。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咸阳市供销干部学校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建立了零余额账户,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
五、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101.03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22万元,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导致。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96.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我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2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40万元。
(2)项目支出5.00万元,用于农村经纪人培训支出,较上年无增减。
(3)我单位为全额事业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
3、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6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公务接待1.1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油料购置,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车辆保险缴纳等。
(2)公务接待费1.10万元。主要用于与上级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协作配合接待支出。严格按照本单位招待费管理制度控制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
4、《2017政府采购预算表》未安排采购项目。
5、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经纪人是指从事农产品收购、储运、销售以及销售代理、信息传递、服务等中介活动而获取佣金或利润的经纪组织和个人。
预算编制单位:咸阳市供销干部学校
起草人:陈晶 审核人:祁宁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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