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咸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概况
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是我市在京设立的驻外机构,联络处于1992年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1995年5月开始筹建,1997年3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正式成立,联络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四条19号,占地面积824平方米,该区域属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划定的老北京四合院建筑保护区。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委托的工作,做好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并办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积极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工作,加强与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我市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负责搜集首都经济、文化、科技等信息,为我市各级政府、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促进经济技术协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联络处工作的新要求,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加强联络工作为主线,以搞好“三个服务”、强化“三个平台”、实现“三个满意”为工作目标,围绕“六个坚持”,开拓创新,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联络处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做出新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咸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一级预算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7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固定资产1022万元,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人员较上年总数无变动,固定资产较上年也无变动。
五、2017年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情况
(一)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整体情况。
1、收入情况:本年收入总计184.0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07万元。由于我单位人员工龄年限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同比上年预算增加15.62万元。
2、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总计184.07万元。由于我单位人员工龄年限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同比上年预算增加15.6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9万元。
(2)项目支出80万元,其中:办公、车辆运行、临聘工资、会议费、差旅费、编发信息费等20万元,驻京联络工作经费6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42.5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由于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加强内部控制,所以均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由于我单位属于政府派驻外地单位,支出仅为一般性办公经费支出,所以无政府采购预算,在预算执行中按照政府采购法,如需政府采购,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执行。
六、 专业名词解释
七、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2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49万元,增长416%,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后2016年度未预算车补项目,2017年预算增加车补项目,以及2017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标准提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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