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对全市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工作;调查、研究、解决全市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建设;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按照全市组织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主线,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重点,围绕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换届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谋划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促脱贫攻坚,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后进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建,对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进行跟踪管理;二是做好全市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组织督导工作;三是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办属正县级建制,现为市委组织部内设机构,行政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由市财政预算拨款,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我办人员编制等在市委组织部。
五、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49.6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5万元。比上年增加0.55万元,是日常公用收入预算增加。
2、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4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5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3、“三公”经费0.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11.8%,主要是日常公用预算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中共咸阳市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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